太原女子到沃尔玛超市买红心柚,掰开竟是白心!同样的事不止一次

近日,家住太原的马女士遇到了一件让人郁闷不已的事情,9月28日晚上,她到太原沃尔玛超市长风街店花16.27元买了一个红心柚,可回到家后掰开一看,她彻底傻眼了!






没有想到,这标签上写着的“红心蜜柚”,里面竟然是白心的!!这让马女士气愤不已,于是找到这家超市讨说法!

该超市了解到此事后,表示平时,超市销售水果很少会出现类似的状况,针对马女士遇到的事情,他们愿意全额退款,追加赔偿马女士三颗红心柚。



事情虽然芝麻大点儿,但无独有偶、近日,家住太原的牛师傅也遇到这样的事情,以至于他花了近600元来购买柚子!


牛师傅说,自己9月22号在太原美特好超市平阳路店买了一个红心柚子,回到家切开一看,发现竟是白心的。



他还说,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已经不止一次了,前段时间他就买了一个红心柚子,切开就是白色的。据了解,红心柚子的价格要比白心的贵出一倍的价格。



事发后,牛师傅立马来到超市想讨个说法,可超市店长的态度却让牛师傅认为是怀疑他自己把柚子掉了包!牛师傅气不打一处来,随即决定,买下超市所有的红心柚子,挨个切开……



知识小科普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4年3月15日起实施。新法增加了很多内容,包括网购的“后悔权”,规定消费者网络可“七日内无理由退货”;经营者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等。

其中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希望大伙外出购物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