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事故预防」一瓶鸡尾酒背后的故事

提到酒驾,一般的人都会觉得,只要不在酒桌上贪杯就不要紧,但其实不少实物中也含有酒精,比如果酒这种所谓的“饮料”,其实它就不是单纯的“饮料”。

9月20日中午13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南河大队常态化在辖区景东大道陶欣家园路口设卡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酒驾、醉驾、毒驾整治活动。

行动中,一辆白色小车号牌为赣H91×××向卡口驶来,按照惯例,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要求驾驶人出示证件,并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22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樊某当场就喊冤,说自己并未喝过酒。

随后办案民警将其带至办案中心进一步询问得知,樊某说自己并未喝过酒是有原因的,说自己知道开车不能喝酒,所以中午跟朋友在北景苑附近吃饭的时候只喝了一瓶“饮料”,也是我们俗称的“鸡尾酒”,这可不是一般的“饮料”,这下民警知道他为啥要喊冤了,显然他是把鸡尾酒当成“饮料”了。

这种“鸡尾酒”明显是一种含有酒精的饮料,可能味道上改变了,饮用者无法辨别出酒精,但酒精测试仪没有这个障碍。

民警说,类似的酒精饮料还有不少,比如果汁啤,如果够仔细的话,可以从包装上看到,成分中含有一定的酒精。不过,艳丽的外包装以及特殊的口感使得很多人产生了误解,以为只是单纯的“饮料”。一瓶“饮料”给樊某带来的后果是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在处罚。

交警提醒

“这种特殊的饮料,酒精含量比较少,散得也比较快。但还是建议驾驶员喝了就不要开车,因为每个人的体质不同,说不定就正好酒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