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竹”过境,行道树、广告牌、高空坠物砸车伤人,咋办?

台风过后,经常留给我们满目苍夷:比如树倒下砸车、广告牌伤人、屋里漏雨、车子进水、航班延误等等。尽管我们事先已做了很多准备,但是各种意外和状况还是让人应接不暇。

如果行道树、广告牌砸车伤人,咋办?

根据《侵权责任法》,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常,行道树的管理人为市政园林部门,小区林木的管理人为物业。

实践中,所有人或管理人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通常要证明其对林木已经尽到了管理、维护的义务。需要说明的是,很多时候,林木的折断表面上是由于自然原因造成的,但实质上与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过错有关。

同样,路边的广告牌(店招属于广告牌的一种)伤人,可以向广告牌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追究责任,如广告公司、广告发布企业等。

如果是车辆损伤,车主又买过车损险的,建议车主先报警、固定证据,然后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理赔后,依法取得保险代位求偿权,可向责任人追偿。

再来看看这种情形,如果是高空坠物伤人伤车,又该怎么办呢?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在台风天气下,如果房屋的所有人、占用人、管理人、承租人、借用人等没有把窗台上的花盆拿进房间,或者没有关好门窗,或者未将空调外机合理固定,导致各种意外发生的,其过错是显而易见的,对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