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
一、报名时间
2018年8月1日—5日
二、 报名条件
1.凡2012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2.城区常住户籍儿童入学报名须提供“四证”,即:《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迁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3.非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以提供“两证”为主,即:《居住证》、监护人用工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城镇保险缴费证明)。另外《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作为登记信息的依据。《居住证》签发、《劳动合同》签订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三、报名细则
1.城区户籍(常住人口,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实际住址(产权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施教区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
2.属城区户籍,但存在户籍、住址分离的适龄儿童,以父母《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学校在常住人口“住、户一致”优先安排学位的基础上,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3.属城区户籍,但没有《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家庭,家长需要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一年以上水电暖缴费凭证,来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或者提供真实合法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一年以上水电暖缴费凭证,来证明其家庭现在实际住址,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如有余额学位可安排入学。
4.属城区户籍,但没有《房产证权(所有)证》及相关证明的家庭,家长可以到相对就近的学位不紧张的学校报名入学,也可以在8月20日、21日到城区教育局一楼大厅登记,由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根据学校学位情况安排有余额学位学校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5.凡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可携带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到相对就近有余额学位的学校报名入学。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其它有余额学位的学校入学,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6.民办学校小学招生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统一报名时间、统一录取时间,自主报名、免试入学。自主招生办法及招生简章要报送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职教股,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民办小学要在8月31日前完成招生入学报名工作。自愿选择到民办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与民办小学签订相关协议,凡已被民办小学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将不再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四、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大轨制;
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一年级标准班额不得超过45人;
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办理空学籍;
未满6周岁等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信息不允许录入学籍系统。
小学升初中
一、对象确定
1. 有资格参与城区小升初分配的学生,必须是“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的,有正式学籍编号的在校六年级毕业学生。
2. 未在城区小学上学的城区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欲申请到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7月30日、31日到城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审核、登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将在分配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
(1)城区户籍学生,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所有)证》、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登记表(加盖有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印章)、县级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监护人用工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或一年以上的城镇保险缴费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和学籍登记表(加盖有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学籍管理部门印章)、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签发、《劳动合同》签订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二、工作进度
1. 7月26日前,各小学要完成本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有城区学籍编号的在校就读的六年级学生户口、家庭住址等基础信息复核确认。
2.8月8日,各小学要严格按照分配方案完成小升初工作,并在校园定点宣传专栏中公示结果,明确告知学生所升入的初中。
3.8月13日,小升初工作确认无误后,各学校要按学生所升入的初中学校,分类加盖学校公章,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送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4. 小升初入学通知书由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一印制,初中学校校长签发。8月18日各学校到城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领取通知书,8月20日各初中学校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统一送到小学,各小学负责将入学通知书送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手中。
5.8月26日,学校初一新生统一报到。8月28日为均衡编班日,学校要邀请家长代表、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现场监督,保证均衡编班工作公开透明。
三、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学规模轨制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能随意扩大轨制;
严格控制班容量,初中标准班额不得超过50人;
严禁学校自主招生、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
严禁学校提前签约录取学生;
严禁设列任何名义的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任何形式的择校、借读;
严禁学生与学籍分离,空挂学籍。
依街道、路段、门牌号等相对独立划分,不宜出现同一个小区甚至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初中学校的情况;
任何初中学校不得拒收统一分配的学生,不得擅自接收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跨区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