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中國人的處女情結嚴重嗎?

liudongxiao


看了下面很多答案,很多人把處女情結嚴重歸結於朱熹,朱老夫子表示這個鍋我不背,處女情節嚴重根本就不是朱熹所造成的,是古代繼承製度及一些了因素必然的結果。

古代社會婚姻是一項非常重要的社會制度,她關係他財產及地位的繼承。古代是個身份社會,孩子要繼承的不僅有財產還有地位,所以古人發明了非常複雜的禮儀制度,來規定這些身份和財產是如何繼承的,但所有複雜制度的前提是,孩子必須是你的。這在古代可是個要命的問題,因為沒法堅定呀。

這個問題不僅中國有,外國也有,甚至動物之間也有這樣類似的行為,就是要保證自己的財產地位傳給自己的後代。古代科技不發達,能做的也就只有確定女性結婚的時候是不是處女,這跟朱熹半毛錢關係都沒有。

重視處女是古代科技條件下的產物,跟朱熹沒有關係,沒有朱熹的以前你以為大家都是傻子麼,回去撫養一個人不確定是否是自己的孩子,天下沒有這麼傻的人。


昭烈名臣


有人認為處女情結是宋朝的時候形成的。但是其實在我國古代其實並沒有那麼的重視童貞不童貞的。

在魏晉時間,士子外出郊遊,遇到貌美的女子,甚至還會主動的上前搭訕。甚至如果談得來還會在外野合,那時其實我們國家的人還是十分開放的。


在明朝後,因為經過元朝的殘殺,其實我們國家出現過短暫的文化斷層的時期,大批的士族被滅門。而且甚至連之後的開國皇帝朱元璋都是由乞丐開始發家的。

所以明朝之後,朱元璋的治國更多的還是沿用了儒家思想。女人要三從四德,要求女人要貞潔。而從此我國的處女情結才誘發的越來越嚴重。


在這個時期,人們對女人的貞潔越發看重,由此對女人的限制也越發的嚴重。反對改嫁,守節,甚至還有貞潔牌坊,而女子在這個時期也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之後男子對女人的要求也開始越發的變態了。

較之明清,其實在先前,處女情結都沒有那麼嚴重,即使是宋朝,對再嫁的記載也有著一定的數目,可見人們對於所謂的貞節牌坊的態度可見一般。



所以,我們可以說中國男人的處女情結應該發源於明朝,而在清朝盛行。那由此看來,明朝之時人們雖然有了處女情結,但應該並沒有十分的嚴重。


吹不響的流氓哨


“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北宋理學家程頤這句話不知道讓後世多少女性深受其苦,到了南宋,“大聖人”朱熹又將這個理論昇華,所以後世人們對於女性的貞潔看得極為重要,女性的地位也一降再降。

縱觀中國歷史,女性的地位是一個不斷降低的過程,早在商朝高宗武丁的妻子婦好還能領兵作戰威震四方,甚至還有自己的封地,漢朝呂雉,隋朝獨孤伽羅和楊堅並稱“二聖”,到了唐代更是有了中國歷史上唯一的女皇,此後韋皇后,太平公主哪個不是將男人治的服服帖帖。

再看風氣,從漢代開始女性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力,離婚並不是男人的專利,《漢書·朱買臣傳》說,朱買臣妻因丈夫家貧,“羞之,求去”,“買臣不能留,即聽去”。

宋代以前女性的貞操觀保持在一個相對開放的狀態,寡婦再嫁並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事,李唐皇室那些荒唐事在現代人看來都無法接受,可是在那個時代偏偏為社會所容,唐玄宗公然立兒媳婦為貴妃也並不是什麼大新聞,這在後世是不敢想象的。

曾經看過一個統計,據記載,所謂的“烈女”整個唐朝只有51人,宋朝267人,而到了明朝竟多達36000人,可見自宋以後明朝的社會風氣發生了極大的變化,“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存天理滅人慾”等極端思想在明朝得到了廣泛的發揚。

這種極端的貞潔觀是如何發展的,我認為和一個事件有很大關係—“靖康之變”。

1127年金兵南下,戰敗的宋朝皇室不得不接受金人種種無理要求,比如進獻處女“選收處女三千,餘汰入城”,隨後金人不僅擄走了徽欽二宗,整個宋朝皇室包括大批貴族女性都被金人擄走,這些人被金人送進了“浣衣院”,遭受了無盡的凌辱和虐待。

這件事徹底打破了相對開放的貞潔觀,使得南宋以後女性變得愈發保守對於貞潔看得非常重,再加上理學的推波助瀾,到了明朝時期,所謂的處女情節已經到了一個非常高的程度。

從明朝開始,所謂的貞潔烈女,從一而終,從官方得到了褒獎,雖然“貞節牌坊”這種東西從秦始皇修建“女懷清檯”表彰巴郡寡婦就已有之,但是真正發揚光大卻是在明清時期。

“貞節牌坊”等於給女性帶上了無形的枷鎖,禁錮了女性追求幸福的權力,以至於整個社會的風氣越來越保守,稍有逾越就會被加以私刑,比如浸豬籠等等。

以至於到現在人們對於男女都有兩套道德標準,很多男人自己沾花惹草卻有著極深的處女情節,是不是有些不公。


一點點歷史


我認為這個問題問的就有爭議,哪個朝代中國人的處女情節不嚴重?即便是開放的當下恐怕也有很多的處女情結者吧!



不過明代的女人的確在道德貞操這方面做的最好,甚至超過了宋代!宣揚貞潔大於性命,女子要聽從丈夫的話,即便逆來順受也不能違背這個原則。明朝還在皇室和民間大肆推廣《女誡》旨在教導女性對男人三從四德、忠貞不二,如果背叛丈夫不僅僅是道德譴責還有法律制裁,地方上、家族裡也有形形色色的規矩壓制女性,像電視劇裡的浸豬籠、上火架也並非空穴來風。



由此可見,在明朝當婦女的確是一件不幸的事情,有很多婦女貞潔案例咱們今天看來很奇葩,在當時卻是時代主流文化。舉個例子,就比如在路上遇到個陌生男子言語輕薄一個女子,這個女人居然就要上吊自殺。再比如女子被陌生男子摸了手,如果未嫁人就要跟他,如果嫁人了就要割掉被摸的手。在當時諸如此類這些奇葩的現象真是屢見不鮮,一方面說明了女性的社會地位很低,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對於人性高度的壓抑。



其實那時候也沒有處女情結這個詞,如果在新婚之夜不是純潔之軀才不可思議呢。男人就會認為自己尊嚴不保,女子也會受到更加殘酷的下場。

(我是納蘭軒若,歡迎互動交流)


納蘭軒若


縱觀大明一朝,雖是漢人做了皇帝,但明朝卻不是一個開放和包容的朝代。

自打(程顥、程頤)兩兄弟於北宋年間開創了“程氏理學”以來,婦女的地位明顯下降,到了南宋朱熹之時,又將這門理學之說發揚光大,後人稱之“程朱理學”。這套所謂的理學,若說是一套教善女子的典籍,不如說是一套“以理殺人”的文化糟粕!

不論是先秦、五代、還是隋唐,女子的地位雖然相對不如男子(唐朝很長一段時間,女子地位甚至超越男子)。但是針對女性十分貞潔,是否是處子之身,喪偶寡婦是否可以改嫁,雖然也有苛求之處,但並不是十分苛刻。女子喪偶只要自己和婆家允許,隨便可以再嫁他人。那些青樓女子若是被有情人相中,或自己贖身或他人贖身,雖然貞潔不再,但一樣可以嫁作他人,成為主母或側室。

但自打“程朱理學”問世以後,針對女性的貞潔問題看得就越發嚴重,不論是程頤還是朱熹都曾大呼“餓死事小失節事大”,這些人看女子貞操看做比生命還要重要。一個失去貞操的女人,寧可餓死家中,也不能再嫁他人。這些話不說則可,一旦說出,先是士大夫階層認同,而後連引車賣漿的販夫走卒泥腿子也紛紛效仿。弄得喪偶後的寡婦沒人敢要,因為朱熹大放厥詞“不但寡婦再嫁屬於失貞,男子娶寡婦也同屬有辱倫理。”多混蛋的邏輯,朱熹讓別人這樣做,他自己卻跟兒媳扒灰。

元朝之時,蒙古人入主中原做了皇帝,但依舊沒有廢除這套邏輯,因為蒙古人根本就不懂這些,也不管這些,漢人的事情,漢人自己處理就是了。蒙古人才沒有這麼多閒心思去管這些倫理綱常的事情。

待得洪武皇帝朱元璋開300年大明基業,這套糟粕竟然又被那些清流人士拿了出來。朱元璋為了讓自己看上去更有身份,也曾說自己是朱熹後人。這下可好,既然皇帝的祖宗是朱熹,那麼這套“程朱理學”一定要發揚光大。

那些達官貴人,王族豪門一個個家趁三妻四妾,不惜大把銀子買青樓女,並且在家中豢養婢女家妓不計其數,明朝所謂的肱股之臣張居正死後在其家中就曾查處養有家妓14人。張居正也算個清廉人物,其家中尚有14家妓,那些不清廉的真就沒法說了。

雖如此,可那些登徒子們、書呆子們、販夫走卒們因為受了蠱惑,把處女情結看的比生命還重。新婚之夜,若無“落紅”,那麼這個女子的命運便可想而知,或直接休回孃家,或打死、或溺死、或勒死、或吊死......總之不會有個好。就算不弄死也不休回孃家,以後在婆家的地位,比個奴僕強不到哪去。粗活累活髒活你就每日每夜的幹吧,累不死你就熬著,熬不住你就去死。回到孃家,也會讓孃家蒙羞,一輩子抬不起頭。可憐那些天生不能落紅或受傷之人,就因為一個“落紅”之說,喪了卿卿性命的不在少數。

明末雜錄《憂集錄》中曾有幾則關於女子初夜未能“落紅”的故事。最終這幾個女子沒有一個好下場,不是被處以私刑折磨而死,就是被浸入水塘,要麼就是被挑斷腳筋與豬狗關在一處。若這套書記錄是真事的話,那麼這種糟粕文化令明朝男子們中毒太深了。


大獅


明朝是我國封建君主專制走向頂峰的開始,同樣,程朱理學等封建禮教也被推崇到了極致。所以,明朝是非常講究貞潔觀的,《列女傳》中記載的忠孝節烈之女的事蹟大量增加,就從側面印證了這一點。

但是,明朝推崇貞潔觀,並不代表處女情結嚴重,這其實是兩個概念。

我們舉個例子來看,據《明史·列女傳一》記載:“楊氏,桐城吳仲淇妻。仲淇卒,家貧,舅欲更嫁之。楊曰:‘即飢死,必與舅姑俱。’舅不能奪”。這裡頭體現出了貞潔觀對楊氏的思想約束,導致其寧死不願改嫁。但不知道大家注意到“舅欲更嫁之”這句話沒,這句話其實說明,在當時二婚是有市場的,如果明朝人人都有處女情結,寡婦根本嫁不出去,他舅舅又怎麼會讓其改嫁呢?

這個例子其實告訴我們一個關鍵信息點,所謂的貞潔觀主要是對女性的束縛,是讓她們自身做到“餓死事小失節事大”,並不代表明朝的男人都有很嚴重的處女情結。再來看《明史·列女傳二》的一段記載:“襄為鄞諸生,早卒。婦年三十,無子,家貧,力

女紅養姑。有慕其姿者,遣媒白姑。”看到了吧,在明朝,有不少男人並不在意什麼處女不處女,反而會派媒人向寡婦求婚。

其實我們看過《列女傳》後,都會發現一個共同點,主動守節的往往是女性自身,而並不是男性的強制,相反,很多烈女的親屬會安排讓她們再嫁。所以,明朝的男性一方面通過禮制來對女性進行思想上的束縛,要求她們守節,另一方面,他們自己卻對貞潔看的並不是那麼嚴重,而是根據自身需要來靈活解讀。

比如我們所熟悉的明朝名妓陳圓圓就做了吳三桂的妾,董小宛做了冒闢疆的妾,柳如是更是嫁給了最重禮制的東林黨魁錢謙益,成為側室。明朝成化年間有位採花大盜桑衝,作案十餘年,先後有182名良家婦女被其姦淫,但這些女性守節的方式並不是自盡,而是不敢聲張,這也讓桑衝行淫10年無所顧忌。

可見,明朝女性的守節,從根本上說還是怕受到世俗的譴責,主要是男子的譴責,但說到底,她們其實是受害者,她們也不願被貞潔觀所左右,進而失去生命。

當然,上面的論述之所以把貞潔觀和處女情結劃分開來,主要是為了說明所謂的貞潔觀只是對女性的一種殘酷束縛,不過歸根結底,還是男人的佔有慾(處女情結)在作祟,畢竟無論是程朱理學還是心學,都是男子的理論成果,並不是女性自己想出來的。

處女情結源於宋朝,當時, 封建統治者連養婢納妾都要求是處女,而民間的男子擇偶時, 也將處女作為首要前提。到明朝時,更是講究“從一而終”。如果與今天相比,明朝的處女情結的確算是非常嚴重的,而且越是南方這種情節越嚴重。

根據《列女傳》統計可以得出,列入傳記的婦女分佈在北方的只有56個人,佔總人數的20%,剩下近八成的比例居然都出現在南方地區。這是因為南方經濟發達,對道德要求更高。安徽的歙縣,光是貞潔祠堂就多達六千座之多,貞節牌坊多的更是不計其數。


秦皇漢武


說他們處女情結是誇他們了。

當時對女子的貞潔要求已經到了變態的地步。

看看《列女傳》就知道了唐宋的時候列女傳也就五十來個人,到了明朝飆升到了一萬多。

看看這些記載就知道了,這都是什麼樣的女子啊。

一個女子還沒過門丈夫就死了,她爸爸竟然將他活活餓死,只為了一塊貞節牌坊。

一個女子年紀輕輕丈夫死了,她發誓要一輩子不出門,結果家裡著火了,她竟然堅守諾言,竟然樓下不下,抱著自己三歲的女兒一起被活活燒死。

還有一個女子過城門的時候,被守城的士卒看到長得漂亮,說了兩句不得體的話,這女子竟然回去活活絕食而死。

還有一個女子家裡來了強盜,強盜摸了一下她左手,她一口把左手上的那塊肉咬下來,摸了一下她右手,她又是一口咬下來,說你們玷汙了我的手。

還有個女子掉到河裡了,男人要伸手拉她上來,她竟然寧可淹死也不上去。

還有個女子守寡一輩子,臨死前交代說不能讓男人抬我的屍體,但是女子抬不動,想要找幾個男人來抬,她竟然詐屍了……

……

這都他媽什麼事情啊,居然還堂而皇之地寫到傳記裡,讓後人效仿,男人津津有味欣賞著,看這就是你們的榜樣,可是男人們呢,吃花酒,逛窯子……

這已經超出處女情結千千萬萬倍了。

處女情結還只是在乎首夜權,這完全將女性物華了,物化成一個私有物品,一件男人生不帶來但死可以帶走的物品。

女人擺出各種悲慘的死狀,這些男人就滿足了:看這就是我要的樣子。


錦翼


明朝時期?分哪個朝代時期嗎?所謂的處女情節,那只是佔全國總人口極少數的有錢人和吃飽了又無聊的“文化人”搞的。對於吃飽飯都很困難的大字又都不識幾個的絕對絕大多數人來說,能找個女人一起生活就不錯了!哪還有什麼處女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