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犯罪案例解析

1.李爱娟原本是长沙医学院临床四班大一学生,性格温和的曾海燕是李爱娟唯一的同室好友.2006年4月,李爱娟多次偷偷使用曾海燕的小灵通给男友打电话,由于是长途电话,话费自然不低.当月月底,曾海燕发现话费猛增,便想去电信局查询话费详单.李爱娟害怕事情暴露,决定杀死曾海燕.2006年5月1日上午,李爱娟手持菜刀,趁曾海燕不备将其砍倒在血泊之中,事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曾海燕的身上留下62道刀伤,造成重伤.2006年10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爱娟,终身.

2.长沙市一家基层法院实习的长沙某高校法律系学生符某,利用实习生身份之便,盗走了某法官放在办公室抽屉内的2000元港币.两天后,符某见无人发现,再次潜入案发办公室盗走2.6万元港币和6500元人民币.随后,他将全部赃款存入银行.2007年1月,符某被警方刑事.

3.洪山区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盗,丢失的东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笔记本电脑一部,价值人民币2800元;小洁的mp4一部,价值人民币315元;小兰的耳机1副,价值人民币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则未丢任何东西.警方接案后,迅速展开调查.很快,小芸发现事态严重,主动投案认罪,并将所有物品归还了失主.事后,经调查得知,小芸父母均为国家干部,家庭条件很优越.但因与室友相处不和,小芸便“想教训她们一下”.于是趁室友上课之机,盗得以上物品.

4.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车看望女友,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女服务员张萌(化名),下车后发现张萌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拿出刀子,对张萌连捅8刀,致其死亡.二审判决死刑.

5.阳镠,隆回人,在长沙某大学读书.2010年8月,毕业后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便寄居在金碧文华小区的朋友家.8月19日,阳镠跟踪小区的赵某,发现其住在12栋18楼.20日,阳镠发现赵某独自回家,即携带刀具窜至18楼,冒充物业人员,以查房屋漏水为由,进入了房间.在房内赵某说自家卫生间没有漏水,提议到楼下查看.阳镠随即用手捂住赵某嘴巴,持刀威胁,抢走赵某16元后逃离.几天后的下午5时,阳镠又窜到12栋18楼时,被小区保安抓获.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