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商南法检“两长”庭审直播危险驾驶案

2018年9月6日8时30分,在商南县法院第一审判庭,网络直播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审理的庭审实况,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赵艺院长独任审理,商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宝成出庭支持公诉。

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9日15时许,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其小型轿车沿商南县高速引线由北向南行驶,当车行驶至阳光大厦南门前路段时,与被害人李某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型轿车相撞,致二车受损。经鉴定,陈某驾驶机动车时血醇浓度为285.50mg/100ml。

经过法庭调查、公诉人举证、被告人质证、法庭当庭认证,依法认定了上述事实,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做了最后陈述,赵艺院长宣读逮捕决定书,对被告人陈某决定依法逮捕,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危险驾驶罪于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刑法修正案(八)入刑,目的是更加有效的管控交通运输秩序与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权益。2016年赵艺院长到任后,针对我县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以及危险驾驶案件多发态势,指示刑事审判部门重拳出手,严厉打击,仅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即对我县危险驾驶罪判处实刑人犯12人。2016年我院受理危险驾驶案27件,2017年为17件,2018年至今为7件,经从严掌握打击力度,该类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有效维护了我县交通运输秩序及安全。

自2016年司法责任制改革拉开大幕以来,各级“法检”两长审案早已是常态,我县亦然,2016年我院曾以“两长审案”为题报道过院长亲自审理案件的实况,自此“法检两长”“同台献艺”带头审案并直播实况已屡见不鲜,“两长”频现,亲自审案拉近了“官民”距离,使人民群众也切实感受到了司法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