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

2、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以审阅本次会议全部文件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制度全文。

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于即日起正式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2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4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