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落实激励保障机制 推动村干部专职化管理

近年来,金川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村干部专职化管理,进一步完善激励保障机制,着力加强村干部工作激励保障和考核管理,切实提高了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有效提升了广大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

基本工作报酬使村干部“安心”

从2017年起,全区村干部工作报酬实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奖励”的制度,村级正职基本报酬按照当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确定,其他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村级主要负责人90%的标准确定,基本报酬的60%由两镇以“一卡通”方式按月发放到村干部本人,其余40%基本报酬和绩效考核奖励根据村干部年底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确保村干部生活有保障。

绩效考核奖励使村干部有“信心”

根据村干部不同的工作岗位职责,分别确定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并结合村级组织年度考核结果,按基本报酬的一定比例进行发放。其中村级组织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绩效奖励报酬最高可发放基本报酬的110%。同时,对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村干部,分别按其基本报酬的20%和10%再次奖励;对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三委”正职,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2017年,村干部人均工作报酬达4万余元,最高工作报酬可达8.2万元,切实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廉洁承诺保证金使村干部有“戒心”

严格落实村级正职廉洁承诺保证金制度,村“三委”正职每年按照绩效考核奖励报酬总额的40%,作为廉洁承诺保证金,由乡镇党委存入村干部工作报酬专户,待届中离任或任期届满后,由本人以书面形式申领,镇党委、纪委初审把关,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复核确认后一次性发放,如有违反廉洁制度的村干部将不予发放,有效促进了村干部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养老保险政策使村干部“省心”

进一步落实村干部养老保险2000元缴费标准,对村干部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由两镇从村干部工作报酬中代扣,划入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并记入村干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同时,将村干部基本报酬的20%和奖励资金全部作为村干部养老保险年缴费额存入村干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确保村干部离任后享受更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