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治疗这颗“毒瘤”,高安检察院做了这些事儿……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

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相关指示精神,高安检察院多项工作紧密进行。

亮点1:“一纸承诺”严格工作纪律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签订《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承诺书》。

要求全体检察官必须做到:

1、坚持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市委、市政府统一行动,主动参加涉黑涉恶线索摸排;2、自己及亲属不组织、不参加黑恶性质组织,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3、不干预、插手、过问司法办案,不为涉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或者说情;4、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及时向本院扫黑除恶办公室报告。

亮点2:“入村驻点”融入群众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深入挂点瑞州街办赤溪村,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第一战役。

以检察长夏正桥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走访赤溪村,具体了解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进展情况。整改方案是否制定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切实可行,规章制度是否全面建立,宣传单是否发放及时,是否按要求刷写了宣传标语等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扫黑除恶小组通过督察发现一条涉恶线索,该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由我院批准逮捕。

我们扫的是什么“黑”?

除的是什么“恶”?

高小检一张图让您了解~

【滑动即可查看完整内容】

高安市人民检察院在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的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辖区群众认识到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积极举报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让人民群众参与进来,支持起来,发动进来,旨在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文:兰岚、成思颖

审核:邹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