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德法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 全力攻坚执行难

2018年8月5日我院在夏季集中执行攻坚战期间,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该案于2018年7月30日建议立案,立案后该案的主审法官韩占贤立即了解情况,被告所在地正好与此次夏季集中执行目的地四川一致,便决定直接送达文书,并寻求调解的可能性。

该案的原告与被告于2017年7月13日签订合同书一份,原告将自己名下的明玉装载机租给被告,租赁时间为2017年7月13日至2017年8月13日,并约定租金按月结算,合同到期后被告又续租到2017年10月,但在工程停工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到现在,至今未支付所欠工程款。到达四川后主审法官联系到被告后了解到,他对此事实完全认同,并同意进行调解,为此又积极联系原告,双方都同意调解的情况下,约定于2018年8月5日上午10时进行微信视频通话调解。

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27000元的装载机费用,剩余4000元工程款让原告向刘东主张,并愿意将27000元工程款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支付给原告,且愿意协同原告向刘东追偿剩余4000元工程款,被告也基本同意了被告的调解方案。最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整个调解过程十分的顺利,也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就地办案,不仅省去了原被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的花费,也在短时间内解决了群众的实质性需求,达到了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