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礼黑榜」开发区公安迅速处置一起阻碍“创文”工作的违法行为

8月14日上午,开发区分局城东派出所接报警称:东埂村有村民用石头砸向执法人员,需要处理。接警后,城东派出所民警吴子璜等人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因新新街道东埂村喜洋洋超市门口路上有砖头围起来的沙子,按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集聚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高程明等执法人员会同东埂村村干部一起到该超市门口与老板协商清理道路杂物事宜。正在协商时,超市老板娘杨某某突然从超市二楼砸下来半块红砖,砸在了执法人员身边。

民警到达现场之后,看到杨某某的情绪仍然比较激动,嘴里一直骂骂咧咧的。正在执法人员为民警指认现场时,杨某某又从楼上扔下来一块石头,石头砸在地上碎裂后,碎片溅到高程明手上导致受伤。

随后,民警将杨某某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杨某某承认,因对工作人员清理其堆放的沙子得不到赔偿,心生不满,所以事先准备好砖块、石头,向执法人员扔投。本想着又不是直接去砸人的,就是吓唬吓唬他们,应该没什么关系,殊不知这种肆意挑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杨某某因寻衅滋事被我局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对于创文活动的“绊脚石”,开发区公安一定会继续严格执法,依法处理,展现创文决心,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