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1990年離異8個月。因為
接下來說說,他對我的好,每天給我煮夜宵、送宵夜,送我回家。從來,不讓我煮飯、洗碗。妥善的維護我和他兒子的關係。非常盡心盡力地幫助我,完成工作和生活。累了幫我洗腳,很在意我的喜怒哀樂。
打動我的是他比前夫心思細膩。前夫對我的工作從來不關心,甚至連我外出旅行半個月,也不主動給我電話。也許,因為前夫的不合格,一直被忽略的原因。瞬間被眼前這個男人的關懷,愛護,細膩產生了好感+依賴。
可是,我年紀也不小,都30歲了。不想被眼前的熱情而迷惑,時刻提醒自己保持清醒。周圍的朋友都不同意,她們說:“找他還不如找你前夫,反正都是渣男。”你們覺得出軌過的男人還能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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