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申报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

峄城区开展城乡低保家庭

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活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促进社会公平,近日,峄城区民政局开展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活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此次救助对象及条件为:峄城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享受此项救助)。

活动要求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可以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者,每人可获一次性救助4000元。

活动要求享受教育救助的低保家庭高考录取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民政部门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将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咨询电话:0632—7795869

供稿:峄城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