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岗区:构建网络体系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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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红花岗区以社会矛盾化解为核心,依托各镇、街及司法所,不断巩固、完善和规范各村居调解委员会,构建起上下一体、左右联动、统一指挥、高效运转的立体化矛盾纠纷调处网络体系。

目前,红花岗区已建立起调委会141个,共有调解员879名,其中街镇调委会16个、社区调委会77个、村居调委会4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6个,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以村、居、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以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层次、宽领域、规范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这其中,红花岗区十分重视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加强专业化、行业化调委会建设,先后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我区司法局又联系区法院,成立了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会下设调解室,并派驻了远渡律师事务所、名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延安路法律服务所、深溪镇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共8人进驻该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矛盾纠纷最集中的地方。

“小纠纷不出村,一般纠纷不出镇,大纠纷不出区”。如今,红花岗区已经构建起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新格局。今年以来,我区各镇街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达到978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948件,参与调解疑难纠纷273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668万元。

前不久,红花岗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站在新起点上,红花岗区下一步将充分整合资源,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动调解体系,建立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为龙头的“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工作格局,并探索推进镇、街矛盾多元化解中心建设,并逐步延伸到村、居。

审核:李如敏 周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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