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直击:男子贼喊抓贼,民警慧眼识珠揪出“李鬼”……

7月22日17时,一名报称自己摩托车被盗的男子在大海派出所被办案民警戴上了手铐。在男子看来,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自己原本天衣无缝的“贼喊抓贼”好戏,竟在报警后的四小时被识破,这不仅让自己由被害人变成了嫌疑人,还赔了夫人又折兵,在丧失了一辆摩托车的使用权的同时,还丧失了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权......

这是怎么回事呢?

7月21日22时许,会泽县公安局大海派出所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大海乡某矿区发生一起盗窃案,工人马某平停放在矿区的一辆号牌为云DT**61的红色豪杰两轮摩托车被盗,价值8000余元,请立即出警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案发现场开展案侦工作。但由于案发时段夜色昏暗,工人们要么在上班要么在休息,民警经过一番勘验调查后,并未获得有效的案侦线索。22日上午,民警再次来到矿区调查,有工人反映,早上在距离案发地约500米处发现一辆号牌为云DT**50的两轮摩托车,疑似作案车辆,现已被工人们推到保安室代为看管。民警很是疑惑,如果是作案车辆,那么车主是谁?为什么会将车辆遗留在案发现场附近?是否与摩托车被盗案有关联?这一连串的问题出现在民警脑海中......

为解开疑惑,民警来到保安室找到了那辆“作案车辆”,并开展了车辆信息核查工作。下午13时许,当民警正在调查时,突然接到古城派出所民警电话:火红乡阿拉米村委会的李某乖报警称自己驾驶的一辆号牌为云DT**50的两轮摩托车在会泽城区被人盗走后,在大海乡某矿区被发现,请协助核查。

怎么会这么巧?这调查才刚开始,车主便找上门来,这让民警感到非常诧异。随即,民警立即联系古城派出所将李某乖带到大海作进一步调查。1小时后,李某乖及古城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在矿区内李某乖不断向保安室工作人员索要自己所驾驶的摩托车,但均被工人们以该车为涉案的“作案车辆”为由拒绝。据调查,李某乖是矿区内的工人,案发时间段刚好不在矿区,他下班后没有骑自己的摩托车到会泽县城,反而将摩托车丢在案发现场附近,民警认为这无论如何都难以解释得通,这其中定有隐情,随即,民警将李某乖带回了派出所,并围绕其当晚的活动情况展开了调查。

17时许,经过多方查证,民警掌握了李某乖7月21日晚的活动情况及盗窃矿区内车牌为云DT**61摩托车的关键性证据,当场为他戴上了手铐,经审讯,李某乖对在矿区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后,民警依据其供述,在会泽县城区找到了被盗的车牌为云DT**61摩托车。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乖,现年31岁,案发前,李某乖经在大海乡某矿区打工的老乡陈某介绍,来到矿区做工。7月21日21时许,李某乖骑车经过矿区某角落时,发现有两辆摩托车摆放在路边无人看守,好吃懒做的他见财起意,当即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在确认四下无人后,他将自己骑着的摩托车停放在距离矿区附近不到500米的地方,随后又回来将其中一辆摩托车盗走并向会泽县城方向驶去。7月22日清晨,睡梦中的李某乖接到在矿区打工的老乡陈某的电话,陈某问他为什么将摩托车随意丢弃在路边,现在被工人们推回了保安室,要他赶紧回来。李某乖为掩盖自己盗车的犯罪事实,同时又想将自己的摩托车取回,便打电话给古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停在会泽县城区某酒店附近的号牌为云DT**50的两轮摩托车被人盗走,现停放在大海乡某矿区的保安室,希望民警陪同自己将车辆取回,这才有了一场“贼喊抓贼”的好戏。

目前,被盗车辆已发还失主,李某乖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