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驾“三无”老年代步车出事故 负全责还要受罚

老年代步车,“三无便利”埋隐患

外形小巧时尚的代步车

如今在不少城市道路中频频出现

虽然给不少人带来了便利

却也因无牌照、无驾照、无保险

成为“安全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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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陷阱”

8月14日,北海市银滩大道杭州路口发生一起一辆电动四轮车与一辆小轿车相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电动四轮车严重损坏,所幸无人员受伤。

路口监控显示,当日下午15时47分许,一辆川A牌照的白色小轿车沿银滩大道由东往西行驶,先进入杭州路口,此时一辆无号牌电动四轮车沿杭州路由北往南行驶而来,至杭州路口后,电动四轮车没有减速,直接撞上了小轿车的右后车门。从事故现场可以看到,小轿车由于车身结构结实稳当,损坏较轻;电动四轮车由于车身单薄,损坏较重,其车头中间被撞凹一大块,左前轮内陷,左前大灯灯罩松脱。

据了解,驾驶电动四轮车的张大爷已有70岁,系北海本地人,无牌照、无驾照、无保险。根据事故事实,交警认定张大爷负事故全部责任,还得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买单。

交警提示

电动汽车是机动车。机动车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准驾类型的驾驶证才能上路 。而不是如某些销售商所鼓吹的,“电动汽车不用上牌,无需驾驶证”。市民在购买电动汽车前,应先查询拟购买的电动汽车是否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是否列入了国家工信部下发的国家产品生产目录、目前是否可以办理注册登记。未注册的电动汽车违法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