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战“僵尸”,看谁还敢“占坑”?

继8月1日,南宁市交警支队根据新版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整治公共区域僵尸车后,8月6日,南宁交警全面整治公共泊车位内的僵尸车行动。

当天行动,在澳华家园的鸡鸣路上,交警四大队根据之前清查巡逻中发现的5辆停在泊车位内的僵尸车进行拖移,这5辆僵尸车分别是货车、面包车和私家轿车。根据附近居民举报,这些车最长被“遗弃”在此长达2年,最短也有半年以上,因为该段路多为建材商铺,本来道路上设有的泊车位是给前来购买材料的消费者临时停放车辆的,谁知却变成了僵尸车“避风的安全港湾”,严重影响了市容同时也让本来紧张的车位更加紧张。

执法交警告诉记者,根据车牌查询,这5辆“僵尸车”均是逾期未年审车辆,联系车主,电话都是无法接通状态。附近的居民和商家,看到有交警在拖移这些僵尸车,纷纷拍手称快。

交警四大队中队长黄天翔告诉记者,泊车位不再是“僵尸车”的安全岛,8月1日起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列》相关规定,机动车在不限时的道路泊位内持续停放时间不能超过72小时,否则构成违法。所以,即日开始打击泊车位内的僵尸车将是日常警务,每天巡逻民警会对辖区街巷进行巡逻,发现“僵尸车”会拍照取证并贴出告知单,劝诫,超过72小时的交警将依法拖移。72小时内车主自行处理的不算违法,超过72小时处理或被交警拖移的一律按照违停进行处罚(罚款150元)。黄天翔还表示,这些“僵尸车”,多是因为车辆有故障、经济窘迫导致无法修复而遭遗弃,其实车辆报废可以向车船废旧回收部门申请,他们会派员上门回收报废,也会有一定的经济补偿。随意丢弃,占用了公共资源还触犯条例遭遇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得不偿失。

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8月3日,全市交警分别对明秀路、教育路、鸡鸣路、昆仑大道、邕州老街、良庆大道、五象新区等全市48条街巷进行了地毯式清查,已经发现将近60辆被弃在公共泊车位内的僵尸车,并主动联系了这些车主,不少车辆所有人预留给交警部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或是登记的其他相关联系方式有误。即日开始,根据时限,交警将对上述道路泊位内僵尸车进行依法拖移。

今天上午的行动中,南宁交警共拖移处理违法停放在泊位内的“僵尸车”37辆,已完成取证计划拖移的13辆,通知车主驶离12辆。

此次行动被拖走“僵尸车”名单↓↓↓

南宁交警提醒:不仅是针对那些长期占用泊位资源的“僵尸车”,其他所有正常使用的机动车车辆的驾驶员、车主也要注意仔细理解新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于在机动车在泊位内停放的车辆,有限时规定的需遵守限时规定停放要求。没有限时规定,车辆停放持续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否则车辆将构成违法停车,就有可能会被交警部门依法拖走。车主在车管登记的车辆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车管变更,切莫因联系方式的变更,导致失联影响车辆被拖移提醒。

本报记者 / 刘康

通讯员 /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