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2010年,有人会想起药家鑫吗 ?

穿着横条纹T恤的药家鑫,剃着平头,狭长的脸,眼眉低挂,签完死性执行书,低着头被两位戴着头盔护具的法警押着离开。

01 多事之秋2010

2011年6月7日,那是年度高考的日子,中午的电视新闻说: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2010年10 月的西安,平静如秋。

谁也没预料,一场车祸就突然发生了。

案件大致这样:

2010年10月20日夜里,药家鑫驾驶红色雪弗兰小轿车。

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

药家鑫看到张妙在记他的车牌号,药家鑫害怕找麻烦,

就手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二人。

那年还是高中生的我,以及我的同学、老师都很关注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其实在药家鑫案件前几天,在河北也发生一起大学生驾车撞死人的事情,一死一伤者都是刚入校的大一学生。

肇事者李启铭口出狂言:有本事你们去告啊,我爸是李刚。

这句话成了当年最火的一句话之一,也成为批评“官二代” 无法无天的写照之一。

这两起大学生驾驶汽车致人死亡的案件,迅速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那时,还没有高中毕业,还没有资格考取驾照,也没想过以后要去考驾照的我,当时想的很简单:他们咎由自取,为富不仁!

这大概符合当时大部分人的看法:给还在上学的孩子买汽车开,这些人家里一定很有钱,要么做商人,要么是高官。

其实,普通人对权贵阶层向来没什么好感,尤其是在2010年的夏秋。

当年六月微博上开始出现一位自称是,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郭美美的炫富女,引发大众对权贵阶层的强烈憎恶。

02 一片喊杀声

众多网友对“我爸是李刚” 这句话的恶搞,已经看出端倪——声讨权贵阶层。

如果说李启铭算是权贵阶层,或许他勉强算是吧。

但药家鑫算不上,他不是什么高官贵子,只是一个普通人。

但这样一个普通人,却未能逃脱舆论的裹挟和审判。

当时,北大孔庆东教授,在第一视频网的“孔和尚有话说”节目中,愤怒的讲到:

“药家鑫的名字就是杀人犯,三个金,三把刀”、“他药家鑫长的就是一副杀人犯的面孔”、“他罪该万死”等等激烈出格的言论。获得了大部分公众的赞同。

同时,很多新闻媒体都参与到药家鑫事件的报道,形成了一边倒的情况——认为药家鑫应该被判死罪。

社会充满了对药家鑫的一边倒的憎恨,以至于如果要诅咒某个人,心里面也会骂一句“祝你出门遇到药家鑫”

药家鑫的辩护律师路钢,试图把案件归入法官可以酌情从轻惩罚的杀人类型,称药是一念之差,属于“激情杀人”。

但是,这个辩护意见引起了众多网友的不满和谴责,微博舆论也骂声一片。

舆论压力传导给了司法审判,司法审判变成了舆论审判。

那年微博还不是特指新浪微博,智能手机也才开始出现不久。

但这一案件在法院审理案件之前,舆论就已经喊杀声一片。

03 普通人药家鑫

网络各种信息的传播在人们心中营造出事件双方当事人的一种巨大社会地位反差:

药家鑫是“富二代”、“军二代”,而被害者张妙则是在城市边缘苦苦挣扎。

关于药家鑫的家庭教育,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有很多描写,可以得知家庭教育观念的不正常不合理,给药的行为埋下了伏笔。

药在庭审时说,自己从上初中那会儿就特别压抑,因为出了练琴还是练琴,生活看不到希望,以至于自己曾想过自杀。

关于汽车由来。

药的父亲一直主张孩子学理科,但药还是考取去了音乐学院,他要做兼职,打几份工。

往返于城郊之间,很晚才能回学校,于是药的母亲极力劝说,要给孩子买辆汽车,为了安全。

有一段新闻采访:

记者:你家里的经济情况怎么样?

药家鑫:不怎么样,父亲复员后,一直没固定职业,母亲2008年下岗,下岗工资只有六七百块,家里没什么积蓄。

记者:你父母奋斗多年都没有自己的车,你只是一个在校学生,父母为什么要花14万元为你买车?

药家鑫:我上大一时就学了驾照,由于家教地点最远的到了三原县,而且上课时间很多是在夜间,为了我的安全,我父母给我买了这辆车。

……

这就是汽车的由来,只是谁也没想到,这台汽车成了别人的生命终结之物。

04 民意代表公平 ?

审理药家鑫案前。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前来参加旁听的记者、西安市各高校学生等五百多人。

发放了调查问卷,征求大家对药家鑫事件的看法以及庭审的建议。

这种意见征求完全没必要,司法审判本该独立进行,民意也不能代表公平。

苏格拉因为蛊惑青年之罪,有超过三百人投票支持判决苏格拉底死刑,这一“民主”的决定葬送了伟大先哲的生命。

社会心理学著作《乌合之众》一书指出:

个人融入群体时会去掉个性,群体极易收到暗示和鼓动;形象、词语、套话能激起群体的情感与想象。

显然,在药家鑫一案中,任何个体的声音都是无足轻重的,群体的力量往往会让个体声音消失。

司法的声音相较于群体的力量,还是显得太过渺小。

在审判前刊发大量评论性报道,具有强烈的煽动性,很容易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进而绑架司法,这一点时至今日依然存在。

药家鑫最后被判处死刑,包括我自己在内当时也认为该判死罪,这起案件参杂了多少社会压力,大概只有法院能说清楚。

但辩护律师的“激情杀人” “一念之差” 也是具有合理推导的,不应该指责律师的辩护行为。

如果司法只是一边倒,又何来公平正义,如果连辩护的行为都要被指责,那为什么还需要被告一方的律师呢。

时隔多年,这起案件仍然值得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