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精准监督助力精准扶贫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格尔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强化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决查处腐败问题,精准发力、精准监督。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青海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座谈会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州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精神,集中开展宣传工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并利用媒体和信息政务平台,公布扶贫领域举报方式的有关信息,扩大群众知晓率;曝光典型案列,以案明纪、以案释纪,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纪检监察干部进村入户宣传纪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内容,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大宣传局面,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全覆盖。

始终做到监督巡察齐亮剑,紧紧围绕扶贫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并加大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查处和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下发督办函12份、抄告单18份、提醒函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4份;围绕七个一批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和十个行业扶贫专项方案落实情况,由格尔木市委2个巡察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专项巡察,发现工作作风不扎实、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37条,并在专项巡察的基础上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回头看”,督促省州市督查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2起。

积极探索实践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益做法,在格尔木市委创新开展“党建+N”总体模式下,围绕惠民政策执行、集体“三资”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等,深入推进微权力专项治理,紧盯“微权力”,防治“微腐败”,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聘请151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义务监督员,把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的方方面面,加大对扶贫领域“蝇贪蚁腐”的惩治力度。

始终做到惩治问责零容忍,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教育提醒约谈,从落实扶贫政策、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全面整改省州市督查巡察发现问题,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约谈有关部门和单位,城区、乡镇党组织“一把手”和纪检监察干部33人(次);对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精准出击、精准发力,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

2016年以来,格尔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案5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案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