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延至10年!高新技术企业如何用好亏损10年弥补,关键在于这!

近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十年亏损弥补年限的优惠政策终于落地,看起来从五年延期到十年非常简单,但实务中如何理解和用好政策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点:

一、十年亏损弥补的企业资格问题

文件中要求享受十年政策的企业必须是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那就意味着在每年汇算清缴时,如果具备资格,可以按照十年弥补,如果在十年亏损弥补期内,企业不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当年弥补亏损计算马上开始调整为五年计算。

二、2018年亏损弥补的调整问题

2018年截至假定累计亏损1000万元,分别为2013—2017年五个年度的亏损,那么从18年开始,亏损弥补的时间调整为下表:

三、对应纳税申报表的调整势在必行

原有的纳税申报表中的亏损弥补表只设置5年时间,对应新的政策,是在原有亏损弥补表上直接调整十年,还是在调整表中进行特殊调整,拭目以待,等待最终的结果。

四、哪些行业可以受益?

不同行业,投入和经营特点不同,一般来讲,重资产行业、研发型企业还有一些创新型企业会出现较长时间的亏损,不能弥补损失重大。国税总局对于十年亏损弥补优惠政策的落实为这些企业减轻税负实实在在的开了绿灯。

五、关注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格问题

本身这两个资格可以带来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但财务人与一定要关注在经营过程中,是否会影响资格认证指标,预先做出准备,避免因为资格认证问题影响亏损弥补和税收规划,猝不及防。

后附:文件原文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2018〕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现就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二、本通知所称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称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

三、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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