囚犯定理:感情中背叛也是有代價的

在現實生活中,有這樣一個案例,說警察抓到兩個犯人,然後告訴兩位犯人,如果你們兩人認罪,那麼就是坦白從寬,從輕處理,判罪3年就行了,如果都不認罪只判罪1年,如果一個人認罪另一個人沒認罪,那麼認罪的人無罪釋放,不認罪的判5年。

在這種條件下,假如從第三者的角度來看,都不認罪無疑是最好的,但是人往往都是自私的,兩人在被抓之前往往約定的是都不認罪,但是在面臨無罪釋放的引誘之下,其中一人往往是經不起誘惑,進而可能會說出實情,被分開關的人都認罪,那麼最終的結果就是都判3年,國際上將這種現象叫做囚徒困境。

而將此現象運用到生活中,我們也能更理想的看事情。

首先是愛情方面,當兩者感情到達一定階段後,就會形成愛界模糊的現象,過度的熟悉,會讓人們很難有激情,這種現象之下,兩者因為發現對方的毛病,進而心中都有分手的意願,只不過誰先說分手,這成為了一個問題。

比如A和B兩人在一起多年,但是因為太熟悉彼此,確定被無限放大,這個時候A和B如果堅持不分手,而是選擇包容和忍讓,那麼會更好的在一起。如果其中一方堅持,另一方背叛,那麼背叛一方受到傷害更少。如果兩者都不愛分手,那可能未來會後悔,也可能不後悔。

從人性角度來說,第二種情況下,已經出現了猜疑和不信任,所以這種情況下,所謂的備胎,出軌是他們對自己的所謂的保護。這種背叛之下,其實看似理性,自私,但是最終往往是後悔的,損人不利己的。最終選擇背叛的一方,往往會後悔,而背叛,雖然收到傷害,但是走出後往往會更堅強。

對比你有什麼感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