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之子2》遇“限秀令”遭停播,版权问题,侵权就是侵权了!

继引爆这个夏天的女团真人秀《创造101》收官后,“哇唧唧哇”携手腾讯带来《明日之子》第二季顺利开播。

本想借着《明日之子》第一季的口碑,再创收视奇迹,称霸暑期档。

可生活总是处处充满了惊喜,这次第二季从开播起就风波不断,没那么顺利!

明日之子

这次《明日之子2》开播,网友热议的不是导师人气和选手实力,而是歌手李志诉《明日之子》节目及演唱会侵权翻唱一事。

7月3日,歌手李志发布微博文章《关于《明日之子》》,诉《明日之子》多次未经授权翻唱自己作品,还提出赔偿300万元的要求。

音乐人李志多次发表维权

在维权这件事儿上从未“失手”的维权达人李志又出手了,这次是《明日之子》。

其实这不是第一次《明日之子》节目组侵权李志作品了。

去年,《明日之子》里火起来的歌手毛不易。在《明日之子》巡演演唱会上翻唱了李志的原创歌曲《关于郑州的记忆》。注意此次商业演出的翻唱是未获著作权人李志授权的。这件事以毛不易的微博道歉结束了。

而《明日之子》第二季,邱虹凯又在未授权的情况下翻唱了李志的《天空之城》。一而再,再而三的未授权就使用原创作品,《明日之子》节目组这是想要闹哪样?

怒不可遏的李志,新仇旧账一起算。从7月3日发声明开始,李志这微博就一直没断过。

李志提出:

1、赔偿300万。包括《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100万毛不易年初巡演侵权的费用,以及100万给其他被侵权音乐人的费用。

2、法庭见

3、不接受其他建议

李志诉“明日之子”,索赔300万是否合理呢?

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音乐作品是享有著作权的,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表演权等12项具体权利。

无论是对音乐的翻唱,表演还是改编,都是对作品的使用,都需要征得音乐著作权人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音乐人李志诉“明日之子”是正常的维权行为,但可能索赔300万有点儿高。但说实话,我认为李志老师也不是为了钱,这次维权也能提高下公众的版权意识。《明日之子》节目组连版权问题都不能及时解决,还办什么节目?

毛不易

《明日之子2》遇“限秀令”遭停播,这是怎么回事儿?

回到正题,《明日之子2》的糟心事儿还不止这些呢。

7月10日,广电总局对外发布《关于做好暑期网络视听节目播出工作的通知》,被称为最严“限秀令”。深陷陷入版权纠纷的《明日之子2》又传出停播消息。

《明日之子》第二季6月30日起开播,至今已播出两期。而近日有消息称,该节目第三期疑将停播,具体原因不明。

有网友表示:这回站广电!从《创造101》到《明日之子2》,这届暑期档选秀节目质量真的很差,打着偶像名义刷票圈钱,重颜值不重实力……

李志

知呱呱小编看来,最近娱乐圈真是乱成一锅粥了,的确需要从源头整治市场乱象。

其实音乐侵权在很多音乐选秀综艺中都有出现,但是由于维权成本高,很多音乐人都不了了之。真的,很需要李志老师这样的人来站出来,这样大家才会对知识产权保护这件事儿越来越重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这对整个音乐市场的发展都是有积极作用的。版权观念何时能养成,真的要靠我们大家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