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写材料的6条“潜规则”,你了解几条?

写材料是几乎每个公务员的必备技能,甚至是一部分人员的立身之本。关于写材料,一些硬性的条条框框,都已经收录在《公文格式大全》里面了。但是,还有一些写材料的“潜规则”,虽然不是硬性规定,但是能让你的材料更漂亮,可读性更强。

一、分述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少。比如安排一项工作,如果有几个重点,一定要分开说,一般至少要分3点,但也不要超过5点。如果真的只有两点,那么不要用“一是……”、“二是……”,一定要用“一方面是……”、“另一方面是……”

二、分段不宜过多。写材料很忌讳分了很多段,但是每段只有两三行这种行为。一来影响美观,二来让人觉得每个问题都没有讲深讲透,像一个提纲或者简单的罗列。

三、尽量少用阿拉伯数字序号。一般的材料,用“一、”“(一)”“一是”“一要”这四级就足够了,尽量不要出现“1、”“(1)”这样的序号,虽然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但会让这个材料显得不专业,支离破碎。

四、用词要准。特别是讲话材料,如果是先讲,则用“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如果是后讲,并且职位低于先讲的领导,则用“下面我补充几点。”,如果是后讲,并且职位高于先讲的领导,则用“下面我强调几点。”

五、关键字要用对。这里说两个关键字,一是“要”。一般来讲,只有领导对下讲话,提要求,才能用“要”。比如:“一要进一步改进作风,二要进一步强化追责……”。如果是对上汇报,万万不能用“要如何如何。”二是“将”。“将”是个表态型的字眼,用于对上汇报,比如:“我们将进一步落实措施……”。而对下提要求,一般不能用“将”,会显得没有力度。

六、位置要摆正。给领导写讲话,如果不是党政一把手,一般不要写追责的内容,会有僭越之嫌。可以写“建议党委作出如何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