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衔接 快速办理」四平市监察委首批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94期」

近日,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对四平市监察委移送的赵某某等五人涉嫌职务侵占、受贿、行贿、挪用资金、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依法作出逮捕决定。

这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四平市监察委移送的首批职务犯罪案件

这五起案件涉案事实多,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多个罪名交织,社会观注度高。梨树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对四平市监察委移送的这五起案件,高度重视,接到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要求提前介入函后,于2018年6月13日指派刑检部和职检部精干力量组成办案组审核案件材料,办案组通过详细阅案,严格审查把关,并与监察委的办案人员沟通,对案件的证据标准、事实和性质的认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2018年6月20日,四平市监察委将五起案件移送至梨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梨树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某等五人涉案金额大且不采取羁押措施,可能有碍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在受理案件次日,依法分别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并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诉讼权利义务,经检察长批准,决定对五名犯罪嫌疑人采取逮捕强制措施,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决定。

这五起案件的顺利移交,从快逮捕, 体现了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的有序协调衔接,是监察体制改革成果的体现。

现该五起案件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梨树检察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为您提供更多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