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时,签订“三方协议”还是“单方协议”让你更省心呢?

二手房交易时,是签订“三方协议”还是“单方协议”让你更省心呢?

现在房产市场流行着这么一句话:找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就如同找婚介公司相亲结婚……

二手房买卖双方在交易之前有可能委托房产中介公司为其找到合适买家或房源,在这过程中中介公司与委托方一来二往地熟悉起来,建立起了”友谊“关系……

当中介公司牵手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一般情况下都会签订三方协议,这个时候,这个”友谊“的天平开始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中介公司跟哪方的”友谊“更深一些,天平当然就开始慢慢倾斜向哪一边咯……由此可见,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三方协议购房是很考验人性滴,很难做到公平交易。

那我们应该如何避免这种因人性而发生房产交易不公平的行为呢?

在国外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都会通过单方委托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在交易过程中发生利益受损情况时,律师能够第一时间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上处理并解决问题,阻止情况进一步恶化,并且还会对已损害委托人的行为进行纠正。

在我们的大南宁,买卖双方是否也可以运用这样的单方委托方式为自己保驾护航呢?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就比如我们智屋·南宁平台,一直在推行这样的服务方式,降低二手房卖方或买方的交易风险……

案例

编遇到这样的一件事情,黄先生想卖一套房产,通过中介机构找到了买家,并签订了三方委托协议。在准备办理过户前,突然中介公司告知买方实际缴纳的税费要比交易前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列出的费用多出3万元,买方收到消息后一万个不愿意承担多出来的费用。因此,中介公司给出的方案是交易中止,让黄先生撤销三方协议并退还所有房款,或者是承担50%的超额费用。但黄先生在签订三方协议时约定是净收房款,所有税费一律不承担,但已按三方协议约定将房产证原件已经交由中介公司保管。中介方努力劝说黄先生协议取消,黄先生要求先把房产证拿回来,买方让中介方不能把房产证还给黄先生,并责怪中介方没有事先算好税费,要求中介方出面解决问题,而且是不会再出一分钱,所以中介不敢把房产证还给黄先生,黄先生骂中介这房产证凭什么不还……好一场混乱不堪的局面。中介方左右不是人,两头不讨好,为谁说话都是错。无奈之下,后来黄先生找到小编,希望为其解决这件事情,结果四方(小编、中介公司、卖家、买家)到场后,小编站在黄先生的立场上,努力协调,最终用了大约两个小时就终结了僵持对抗了数月的尴尬局面。

由此可见,买卖双方的立场有对立的一面,例如卖方希望拿到最多的钱,买方希望支付最少的钱;买方希望先过户再给钱,卖方希望给钱再过户;买方希望尽快交房,卖方却希望最后再交房等等。而且买卖双方事先不认识,没有任何了解,容易出现冲突。所以若能纯粹站在单一立场上为其做精细化增值服务的,既立足于明确的立场,又能着眼于全局,审时度势保障并实现单一委托人的利益的,那么单方委托模式就要比三方协议模式更能体现委托方的利益最大化,在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更能够快速有效解决。

二手房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一不小心就会摊上“大事”!因此,我们建议大家在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最好能够找到相应的委托机构签订单方委托协议,给你的交易上一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