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我們用讀書來“小規模”懷念一下弗吉尼亞·伍爾夫。
1941年3月28日,伍爾夫預感到自己即將面臨再一次的精神崩潰,在留下兩封分別給丈夫和姐姐溫妮莎的短信後,她用石頭填滿口袋,走入了她家附近的歐塞河,終年59歲。
伍爾夫不僅是位小說家,留下了《達洛維夫人》《到燈塔去》《海浪》這樣傑出的作品,還寫了大量散文和評論性文章,特別是一些關於“如何讀書”的篇章,寫得親切動人,不拘一格,很是耐讀。
歌德有言:“永恆的女性,引領我們上升!”在讀書方面,伍爾夫是擔得起這一美譽的。但是下面的文章又會告訴我們:親愛的伍爾夫更想讓我們做她的普通讀者,從閱讀中得到那種最自我、最簡單的快樂,這已經足夠了。
讀書不必聽人指導
關於讀書,一個人可以對別人提出的唯一指導,就是不必聽什麼指導,你只要憑自己的天性、憑自己的頭腦得出自己的結論就可以了。我覺得,只有你和我在這一點上意見一致,我才有權提出我的看法或者建議,而且你也不必受我的看法的束縛,以免影響你的獨立性。因為,作為一個讀者,獨立性是最重要的品質;因為,對於書,誰又能制定出什麼規律來呢?
不過,為了得到自由,當然也得對自己有所限制。我們不能愚昧而徒勞地浪費精力:為了給一盆玫瑰花澆水,便把半個院子全澆溼。我們必須培養自己準確有力地把握對象的能力。但是,我們在圖書館裡可能首先會遇到一個難題,那就是我們的“對象”是什麼?粗粗一看,很可能是亂七八糟一大堆:詩歌和小說、歷史和回憶錄、詞典和藍皮書——各種各樣的民族、各種各樣的年齡和各種各樣性格的男男女女用各種各樣的文字寫成的各種各樣的書,全堆放在那些架子上。窗外有隻驢子在叫,幾個女人在水槽邊閒聊,小馬駒在田野裡奔跑……我們從哪裡開始呢?怎樣才能在這一片混沌中理出個頭緒來?怎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從自己所讀的書中得到樂趣?
說來似乎很簡單:既然書有種類(如小說、傳記、詩歌,等等),那麼我們只要分門別類地找出它們理應給我們的東西就可以了。然而,卻很少有人會根據書所能給我們的東西來讀書。我們讀書時,大凡都頭腦不太清醒,目的不太明確;要不就是苛求:小說一定要寫得真實,詩歌一定要寫得虛玄,傳記一定要美化傳主,歷史一定要迎合我們的先入之見。而我覺得,讀書若想有一個值得稱道的開端,就必須先把這樣的成見統統驅除掉。我們不應該對作者發號施令,而應該設身處地為作者設想——成為作者的合夥人和同謀。要是你一開始就心存疑慮或者要求苛刻,那麼你就不可能從你所讀的書中讀出儘可能多的意蘊。反之,倘若你儘可能地敞開自己的心扉,那麼,一打開書,你便會從那隱晦曲折的字裡行間,從那些難以覺察的細微跡象和暗示中,看到一個與眾不同的人。而當你沉浸於書中並不斷熟悉它之後,很快就會發現,作者給予你的東西,或者試圖給予你的東西,其實是相當明確的。
如何評判書的優劣
以自己的感受力盡可能多地從書中獲取印象——這是讀書時首先要做的,但這樣只完成了一半。如果想獲得讀書的全部樂趣,就必須完成讀書的全過程。我們必須對自己從書中獲取的各種印象作出判斷,必須使那些閃閃爍爍的印象凝固,形成持久的形象。這不能著急,要等塵埃落定、疑問平息之後才行。這期間不妨去散散步,聊聊天,或者撕撕玫瑰花乾枯的花瓣;要不然,乾脆去睡一覺也可以。這之後,可能你自己也不會想到——自然的變化往往就是這樣——你讀過的那本書又突然回來了,但完全變了樣:它完整地浮現在你的腦海裡,和當初從分散的詞句中所獲取的那些零星印象已大不一樣。書裡的種種細節都有了固定的、適當的位置;書的整體形象,從頭到尾都顯露得一清二楚,就如我們看到一間穀倉、一個豬圈或者一座大教堂那樣。
現在,就像可以把建築和建築加以比較,我們也可以把書和書加以比較了。不過,這種比較將意味著我們對書的態度已經改變:我們不再是作者的同夥,而成了他的審判官。作為同夥,我們對作者的態度應該是寬容的——無論怎樣寬容也不會過分;作為審判官,我們對作者的態度應該是嚴厲的,而且無論怎樣嚴厲,也同樣不會過分。有些書,既浪費我們的時間,又濫用我們的好意——難道不能說,這不是一種罪過嗎?有些作者,盡寫些華而不實的書、謊言連篇的書、陳腐不堪的書,甚至有毒有害的書——難道不能說,他們不是社會公敵、民族敗類和害人蟲嗎?所以,我們應該對書嚴加審判,應該把每一本書都和歷史上最好的好書加以比較。
好在有些書早有定評,我們人人心裡明白,它們是書的楷模,如《魯濱孫漂流記》《愛瑪》和《還鄉》等。因此,我們理應把自己正在讀的小說和它們比較一下——即便是最近出版的、最微不足道的小說,也應該和最出色的小說一起受到審判。詩歌也一樣——當我們從美妙的詩韻中平靜下來、從華麗的辭藻中解脫出來之後,一首詩的完整形象就會出現在我們眼前——我們理應把它和《李爾王》《菲德爾》以及《序曲》加以比較;即便不和這些作品比,也應該和我們自己認為最好的詩篇比一比。至於標準,我們完全可以確信,只要把那些用來評判古代作品的標準稍作修改即可,不必另外製定,因為所謂的“新詩”和“新小說”,其實並無真正的新穎之處,不過是為了掩飾其膚淺罷了。
儘管如此,若認為讀書過程的第二步,即判斷和比較,和第一步一樣容易——認為只要放眼去接受那些紛至沓來的無數印象就行了,那也不免過於愚蠢。要放下手裡的書而把讀書過程持續下去,要把某本書的整體形象和另一本書的整體形象加以比較,不僅需要有相當大的閱讀量,還要有足夠的判斷力,才能做得既生動又富有啟發——這已經夠難的了。更難的是,你還要進一步指出:“
那麼,乾脆把這一部分過程捨去,讓給那些批評家,那些穿厚大衣、大禮服的專家權威,讓他們替我們評定一本書到底有沒有價值——這難道不是聰明的做法嗎?可惜,這樣不行!
在讀書時,我們可能很重視感應的價值,可能會盡量把自己的想法隱藏起來;但是,我們自己也明白,我們不可能對書裡的一切都完全抱著同感,不可能把自己完全掩埋起來。因為我們總覺得內心有個搗蛋鬼在悄悄地說:“我恨!”“我愛!”而要他不做聲,又不可能。實際上,正因為我們有恨有愛,我們才能和詩人、小說家保持那麼親密的關係。所以,讓另外一個不相干的人插在中間,我們會感到無法容忍。即使我們的意見與人不合,即使我們的判斷是錯誤的,我們的趣味仍然是我們讀書時的指路明燈,因為唯有趣味才能使我們身心激動不已。
但是,讀書的時間久了,我們或許可以培養自己的趣味,也可以接受某些限制。當初,我們的趣味貪婪而雜亂地吞食各種各樣的書——詩歌、小說、歷史和傳記,後來,它停止了吞食,希望回到廣闊的現實世界,嘗一嘗多變而複雜的現實生活的滋味。這時,我們就會發現,我們的趣味有點變了,變得不再那麼貪食了,而是更喜歡思考了。它不僅僅帶著我們去對這本書或那本書作出判斷,而且還開始要我們去掌握某一類書的某一共同特點。它會對我們說:“注意,這一特點應該怎麼說?"也許,它會要求我們先讀一讀《李爾王》,然後再讀一讀《阿加門農》,以此向我們表明,這兩本書就有這種共同的特點。
於是,在我們的趣味引導下,我們就開始大膽越出某一本書的範圍,開始尋找把某些書組合成一類的某些特點。我們還開始給某些特點起名稱,並制定出某種法則,以便把我們的讀書感受加以歸納,使其變得有條有理。這樣的分門別類,能使我們有一種讀書更深入的感覺——這固然很好,但要知道,關於書的法則總是要在和書的實際接觸中被不斷打破的——憑空制定出和事實毫不相干的法則,這是最容易、也是最愚蠢的事——所以,當我們在作這一艱難嘗試時,若想使自己不致陷入混亂,
為讀書而讀書
理想的讀書需要有想象力、洞察力和判斷力,而這些素質又不是常人所具有的,所以,你也許會說,既然文學是這樣一門複雜的藝術,那麼我們即使讀上一輩子書,也不可能做出什麼有價值的文學批評了?是的,我們始終只是讀者而已;我們的頭上永遠不可能出現光環——這種光環只屬於那些被稱為“批評家”的罕見人物。然而,作為普通讀者,我們仍然有我們的責任,甚至重要性。
我們認定的標準,我們作出的判斷,會悄無聲息地散佈開去,會像空氣一樣瀰漫在作家身邊,影響他的寫作。我們作出的某種反應,儘管它並不印在書刊上,但始終會對作家產生影響。尤其是現在,文學批評由於某種原因一直不太景氣,讀者的反應——如果這種反應是有水平、有生氣、有特色、有誠意的話——就更有重大價值了。因為,現在的批評家評論書,就像在打靶場上打一隊隊當作靶子的動物,只花一秒鐘裝上子彈,稍稍瞄準一下,就開始射擊。所以,如果他把野兔當作老虎打,或者把天上的鷹當作穀倉裡的雞來打,甚至完全打偏了,把子彈胡亂地射到了一頭正在田野裡靜靜地吃著草的母牛身上,我們也不必大驚小怪。而現在的作家,除了經常受到這種不講準確性的射擊,如果說還能得到其他什麼評論的話,那就是普通讀者的反應了——
但是,話又得說回來,我們讀書時,誰會抱有這樣的預期目的?我們熱衷於做某件事情,難道就是因為這件事有實際好處嗎?難道追求樂趣,就不能作為最終目的嗎?我們讀書,難道不能說就是這樣一件事情嗎?至少,我是這樣的——我有時會這樣的想象:到了最後審判時,上帝會獎賞人類歷史上那些偉大的征服者、偉大的立法者和偉大的政治家——他們會得到上帝賞賜的桂冠,他們的名字會被刻在大理石上而永垂不朽;而我們,當我們每人手裡夾著一本書走到上帝面前時,萬能的上帝會看看我們,然後轉過身去,聳聳肩膀對旁邊的聖彼得說:“你看,這些人不需要我的獎賞。我們這裡也沒有他們想要的東西。他們只喜歡讀書。”
選自《伍爾夫讀書隨筆》,弗吉尼亞·伍爾夫著,劉文榮譯
Photo@電影《時時刻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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