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式鋼管腳手架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講解

(1)、門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JGJ128的規定。

(2)、 門式鋼管腳手架檢查評定保證項目應包括:施工方案、架體基礎、架體穩定、杆件鎖臂、腳手板、交底與驗收。一般項目應包括:架體防護、構配件材質、荷載、通道。

落地門式鋼管腳手架搭設高度值 施工荷載3.0~5.0(kN/m2) ≤45,≤3.0,≤60

門式鋼管腳手架的主要構件,由立杆、橫杆及加強杆焊接組成

(3)、門式鋼管腳手架保證項目的檢查評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方案

架體搭設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結構設計應進行計算,並按規定進行審核、審批;當架體搭設超過規範允許高度時,應組織專家對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

2)、架體基礎:

立杆基礎應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實,並應採取排水措施;架體底部應設置墊板和立杆底座,並應符合規範要求;架體掃地杆設置應符合規範要求。

腳手架基礎應採取防止積水浸泡的措施,減少或消除在搭設和使用過程中由於地基不均勻沉降導致的架體變形架體底部應設置墊板和立杆底座

3)、架體穩定:

架體與建築物結構拉結應符合規範要求;架體剪刀撐斜杆與地面夾角應在45°~60°之間,應採用旋轉扣件與立杆固定,剪刀撐設置應符合規範要求;門架立杆的垂直偏差應符合規範要求;交叉支撐的設置應符合規範要求。

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腳手架外側連續設置;剪刀撐斜杆與地面的傾角宜為45°~60°,剪刀撐寬度宜為4~8m;

剪刀撐應採用扣件與門架立杆扣緊; 剪刀撐斜杆若採用搭接接長,搭接長度不宜小於600mm,搭接處應採用兩個扣件扣緊

4)、杆件鎖臂:

架體杆件、鎖臂應按規範要求進行組裝;應按規範要求設置縱向水平加固杆;架體使用的扣件規格應與連接杆件相匹配。

門架杆件與配件的規格應配套統一,並應符合標準,杆件、構配件尺寸誤差在允許的範圍之內;搭設時各種組合情況下,門架與配件均能處於良好的連接、鎖緊狀態

5)、腳手板:

腳手板材質、規格應符合規範要求;腳手板應鋪設嚴密、平整、牢固;掛扣式鋼腳手板的掛扣必須完全掛扣在水平杆上,掛鉤應處於鎖住狀態。

6)、交底與驗收:

架體搭設前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文字記錄;當架體分段搭設、分段使用時,應進行分段驗收;搭設完畢應辦理驗收手續,驗收應有量化內容並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腳手架,應由單位工程負責人組織技術安全人員進行檢查驗收。高度大於20m的腳手架,應由上一級技術負責人隨工程進行分階段組織單位工程負責人及有關的技術人員進行檢查驗收。

腳手架在搭設前,施工負責人應按照方案結合現場作業條件進行細緻的安全技術交底

(4)、門式鋼管腳手架一般項目的檢查評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架體防護

作業層應按規範要求設置防護欄杆;作業層外側應設置高度不小於180mm的擋腳板;架體外側應採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網間連接應嚴密;架體作業層腳手板下應採用安全平網兜底,以下每隔10m應採用安全平網封閉。

2)、構配件材質:

門架不應有嚴重的彎曲、鏽蝕和開焊;門架及構配件的規格、型號、材質應符合規範要求。

3)、 荷載:

架體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和規範要求;施工均布荷載、集中荷載應在設計允許範圍內。

4)、通道:

架體應設置供人員上下的專用通道;專用通道的設置應符合規範要求。

作業人員上下腳手架的斜梯應採用掛扣式鋼梯,並宜採用“之”字形式,一個梯段宜跨越兩步或三步。

通道洞口高不宜大於2個門架,寬不宜大於1個門架跨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