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鸡西市纪委监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城子河区工会副主席那钰东违规发放扶贫资金问题。那钰东在2016年发放中央专项帮扶资金时,作为主管领导没有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出现失误,将不符合条件的职工纳入帮扶救助对象,造成不良影响,那钰东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2月,那钰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密山市经管站原站长孙长仁、借调人员裘其祥套取国家扶持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时任密山市经管站站长孙长仁与该站借调人员裘其祥将不符合标准的两个合作社上报,两个合作社分别得到国家扶持资金21万元,共计42万元。2018年4月,裘其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8年5月,孙长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
虎林市城东社区党总支原书记张治国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张治国担任虎林市城东社区党总支书记期间,在负责初审申报廉租房补贴人员基本情况时,工作不认真负责,向不符合标准的尹某等5人发放廉租房补贴2.16万元。张治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张治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处分。
鸡东县民政局原低保办科员李泽宇在低保纳入审核工作中失职问题。2012年,李泽宇在担任鸡东县民政局低保办科员期间,对下亮子乡正乡村村民杜某的低保材料审核把关不严,使杜某违规领取低保金4年,共计2.59万元。2018年4月,李泽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梨树区穆棱办事处原民政助理温建凤在低保复查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温建凤担任穆棱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期间,在低保复查工作中没有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低保户毛某收入信息没有复查到位,给国家造成1.26万元经济损失。2018年4月,温建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麻山区中心社区党支部原书记、主任孙晓萍违规办理低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