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震东“复工”?网友:重新做人,可以,重新做艺人,不行!

文| 毛猫

在世界杯的一片欢腾里,柯震东“复工”遭抵制的事显然是有些扎眼的。

说起柯震东,他的事迹应没有人不知道,吸毒被抓后就一直被大陆封杀,虽然在台湾还有些大大小小的活动,但整体名气和身价早已一落千丈。在这个时候,他能接下NARS的活动,对其以后的演艺工作的助力无疑是巨大的。

只可惜,吸毒一生黑,背着“涉毒艺人”的标签,想全方面复出,看网友的激烈反应就知道,可能性是不存在的。

6月29日,久未公开露面的柯震东出席了美国知名彩妆品牌NARS(娜斯)在台湾举办活动,台湾《联合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柯震东本人也在微博上发了相关更新,表示感谢。

随后,大量网友开始对柯震东的疑似复出进行声讨,表示坚决“不原谅”,NARS也受到了网友的批评与抵制。

由微博网友@冰下有鱼6月30日发起的超级话题:#哪怕只是NARS的一个眼影,都有毒贩的提成#,截止到现在,阅读量超8千万,评论量逼近5万,共青团中央也转发了该话题相关的微博。

实际上,网友会有如此穷追不舍并不奇怪,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才过不久,NARS就请了柯震东出席活动,柯震东和台湾媒体还卖力宣传;在面对网友的指责时,NARS总部迟迟未发声,反而是中国大陆地区团队出面道歉,歉道的还十分缺水准,或许真如网友所说,NARS是嫌自己太火想要凉凉了吧。

针对这件事,微博上虽然是压倒性的抨击,但也存在一些其他的声音,认为网友对柯震东太过苛刻,完全不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实际上,从网友的评论里可以看出,对柯震东改过自新大家并不反对,他们不能接受的是他重新做艺人。

历史可以洗白,但劣迹艺人再做艺人难

虽然相对于其他的国家,我国对艺人的包容度很大,但近些年,随着国家各项政策的出台和群众理智的加强,这种“容忍度”已经在缩减。

2017年3月1日,《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明确要求“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而国内的观众对于劣迹艺人尤其是涉毒明星的态度,也大都是抵制和零容忍的,高虎、张全安、李代沫等其他“监狱风云”的主角早已不同程度的“销声匿迹”在这个行业里。

黄海波在嫖娼事件后,也转居幕后,至今未复出,由他主演的电影《胜利》至今未能上映,王学兵主演的的中印合拍电影《印度奇游》也同样被一直雪藏。

去年因嘻哈炙手可热的PG One,也因“出轨门”、“晒大麻”和紧随其后的“负面歌词”事件,被共青团中央,紫光阁等多家党媒先后指责批评,不仅歌曲被全网下架,他本人也遭到了网友的激烈抵制,最终被广电封杀,刚兴起来的嘻哈也因为他被再次打回了地下。

而这也不是柯震东第一次复出被抵制,2016年,柯震东接拍电视剧《舞樱》饰演警察的消息被放出后,网友也曾在微博发起#拒绝柯震东演警察#的超话,呼吁抵制该剧。之后,积压了3年,原定在2017年12月15日上映的《不倒侠》(《我的情敌是超人》)也被撤档下架。

诚然,艺人也是人,出错犯错都在所难免,但欲戴皇冠,必受其重,你享受了艺人身份带来的光环和荣耀,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演艺圈不同于别的行业,艺人作为公众人物,一言一行对观众和社会都有巨大的影响。

据台湾报道,柯震东曾在活动现场表示,一直都想要工作,但还是在等,有几部在谈,但还没确定还在谈的阶段。

删掉感恩微博后,柯震东随后便在ins上发文“删光…都删光”,并附上了自己的嘟嘴短片,不少粉丝则在下面留言安慰。

2011年凭借《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柯震东正式在演艺圈出道,并迅速斩获了大批粉丝,据台湾媒体报道,2014年8月演完《小时代3》后,柯震东拿到了11支广告,总代言费2180万元,平均每支广告约198万元,如果不出吸毒事件,他很可能仍旧会是当下炙手可热的小生。

但事实就是这样,娱乐圈从不缺明星,想要“活”得长久,就必须学会“自律自重自爱”,有些错,决不能犯,有些线,绝不能越。

作为一个艺人,当你选择去践踏法律和社会公德时,就意味着你放弃了自己的公众形象和商业价值,“无价无市”也是早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