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抗菌药通通 “见光死”……快看看和光不对付的药还有谁!

灼灼烈日,骄阳似火,分分钟被太阳的热情包围、融化……

不把你晒黑终不还……

这般执着,药娃不得不说句:大写的服气……

但是,任你十八般武艺,我有一定之规……

不就是晒么?

防晒服、遮阳帽、太阳镜加口罩,武装到牙齿……

防晒霜、防晒棒、防晒喷雾每隔两小时来一波……

你以为防晒只是为了防晒黑么?并不是!

某些特殊情况下,防晒还为了“保命”!

因为包括避孕药在内的好多药药都是典型的“见光死”!

为什么说是“见光死”呢?

因为这些药药和太阳实在是不大对付!

快随药娃瞅瞅是咋回事吧!

按照惯例,我们先来明确概念!

药物的光敏反应指用药后,机体暴露于阳光中,皮肤对光线产生的不良反应。

上面说的药药就是所谓“见光死”的光敏性药物。

根据发生机制不同,药物的光敏反应可分为两大类:光毒性反应和光变态反应。

光毒性反应指药物吸收的紫外光能量在皮肤中释放,导致皮肤损伤,是一种非免疫性反应。任何个体只要存在某种光敏物,再经过适当波长(UVA或UVB)和时间的光照后即可发生反应。

皮肤暴露部位呈日晒斑或日光性皮炎症状:刺痛感、红斑、水肿甚至水疱、大疱,继之脱屑、色素沉着,甚至可发展到非照射部位。

光毒性反应具有发病急、病程短、消退快的特点,病变主要在表皮。

光毒性反应的发病时间通常较短,一般在光照24小时左右或更短时间内即可发生。

光变态反应是一种迟发性变态反应,发生于少数过敏体质的人,系指药物吸收光能后呈激活态,并以半抗原的形式与皮肤中的蛋白结合,形成的药物-蛋白质结合物传递给免疫活性细胞,引起过敏反应的作用。

光变态反应病情反复发作,病变部位主要在真皮。

光变态反应的发病时间则相对较长,且有一定的潜伏期。

光毒性反应与光变态反应临床上不易区分,两者之间可相互转变,也可以同时并存。

光敏反应的预防

服药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晒措施,降低光敏反应发生的概率;

服药期间及停药后5天内,应该尽量避免过度暴露于日光中;

明确自己是否有光敏反应史,就诊时主动向医生说明。

药娃温馨小贴士

并不是所有人服用光敏性药物后都会出现药物性光敏反应!

药物性光敏反应相对更偏爱小孩、老人、女性,尤其是皮肤比较娇嫩的人、有免疫功能缺陷的人群。 需要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的人群,如户外工作者等,可选择没有光敏性,或光敏性较小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