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这样“改名”就违法了

日前,甘肃省华亭县工商局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体工商户毕某营业执照有涂改迹象。执法人员与登记窗口衔接,按照该营业执照的注册号调取登记档案与毕某所持的营业执照核对证实,毕某所持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中,“经营者姓名”一栏中的名字实为王某。

经查,毕某从事预包装食品、乳制品、百货零售业,该营业执照的原持有者王某,2014年5月曾租赁毕某所有的场地从事经营活动,因故于今年3月歇业,但未将营业执照注销。毕某将王某的营业执照和留存的商品一同接手经营。为了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毕某于今年4月在原营业执照上将经营者改成自己的名字,并粘贴上自己的相片。

目前,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毕某立案查处。工商机关提醒经营者,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租或转(受)让营业执照的行为破坏了营业执照的严肃性,扰乱了正常的市场准入秩序,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