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間老是出事故?隱患排查清單拿去,幫它“體檢”一下!

最近生產車間裡老是出現各種大大小小的事故。

肯定是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沒做好。

小蟲蛀大梁,隱患釀事端!

“海因裡希法則”聽過嗎?

就是美國著名安全工程師海因裡希

提出的300:29:1法則

這個法則的意思是說,當一個企業有300個隱患或違章,必然要發生29起輕傷或故障,而在這29起輕傷或故障中,必然包含有1起重傷、死亡或重大事故

可別以為這是在危言聳聽

事實上,很多血淋淋的事故都告訴我們

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

也許只在一念之間,只是一線之隔

事故隱患不除盡,等於放虎歸山林

那麼,到底該如何消滅車間安全隱患呢?

來對號入座給車間“體檢”一下吧

↓↓↓

01

生產現場有否“三違”現象

違章指揮:指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人員違反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條例、規程、制度和有關規定指揮生產的行為。

違章操作:指工人違反勞動生產崗位的安全規章和制度(如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交接制度等)的作業行為。

違反勞動紀律:指工人違反生產經營單位的勞動紀律的行為。

02

車間、倉庫環境是否整潔,物資堆放是否有序

比如,氧氣瓶、乙炔瓶是否放置安全有序。要知道,這兩種氣瓶不能曝曬、倒立,也不能同庫存放,而應在通風較好的寬敞場所,兩者至少相距5米垂直放置並可靠固定。

03

危險物品管理是否規範

劇毒品、爆炸品的管理是否做到“五雙”(雙人保管、雙把鎖匙、雙本帳、雙人發貨、雙人領用),危險化學品是否專庫存放,危險化學品是否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籤等。

04

重點項目、重點設備設施是否安裝安全裝置和安全警示標誌

安裝安全裝置可以使工作人員與生產危險相隔離;安全警示標誌則可以警示危險狀況,提醒工作人員採取合理行為預防危險。

05

使用動火是否經過審批及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動火作業有6大禁令,即這6種情況禁止動火:動火證未經批准、不與生產系統可靠隔絕、不清洗或置換不合格、不清除周圍易燃物、不按時做動火分析、沒有消防措施。

06

高空懸掛和有限空間作業等危險作業有無採取安全防範措施

如: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安全防範措施,設置作業現場的安全區域;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專業人員施工;確定專人進行現場統一指揮;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等。

07

車間、倉庫的設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08

車間是否按規定設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器材設施是否按規定設置

廠房車間的安全出口一般不應少於2個,符合相關要求的可設1個;疏散通道包括疏散樓梯(寬度不少於1.1m)、疏散走道(寬度不少於1.4m)和疏散門(寬度不少於0.9m,且門要向外開),其間應安裝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消防器材要按照企業場所危險等級配置。

09

通風除塵是否達到要求

生產過程中有產生微量熱量、蒸汽、煙霧、粉塵的車間,是否有利用門窗進行自然通風換氣;比較嚴重的車間,是否有采用機械通風排除有害物。

10

電氣設備及安裝是否符合行業標準和安全條件

1.輸配電線路:甲類廠房、庫房,甲乙類液體、氣體儲罐與電力架空線的最近水平距離不小於電杆高度的1.5倍,丙類液體儲罐不小於電杆高度的1.2倍。廠房內電線不能亂接亂拉,不能用鐵絲銅絲代替保險絲。

2.配電房的長度大於7m和建築面積大於60m時,應設2個出口;配電房的門要向外開;配電房的窗戶,應採取防止雨雪和小動物進入的措施。

3.電氣設備要接地。

4.危險物品生產、存儲場所的開關、照明等電器設備應採用防爆裝置,電線應穿非燃管保護,倉庫白熾燈要在60w以下,嚴禁使用普通日光燈。

11

特種設備是否有有效的安全使用證

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使用,必須通過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登記、檢測檢驗,並

取得使用證

12

重大危險源有否採取有效的監控措施

13

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是否落實到位

14

其他需要檢查的方面

1.建設項目有否經過安全生產“三同時”審查。所謂“三同時”,即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2.高危企業是否按照規定進行安全評價

。安全評價是探明系統危險、尋求安全對策的一種方法和技術,目的是減少事故,進行安全管理。

3.員工是否有超時間勞動。

4.是否有根據行業的生產特點,開展一些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和整改工作,如高危企業是否安裝防靜電裝置、防雷裝置等。

5.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有否持證上崗,員工是否有經過“三級培訓”

保安全千日不足,出事故一日有餘

快去看下車間是否有安全隱患

如果有,記得趕緊整治

別等小隱患,釀成了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