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給了你再一次傷害我的權利?
我一心一意,真心實意,只為換你一個回眸,卻在無數次撕心裂肺中,得到一個不爭的事實:
他就是不!愛! 你!而已。
愛你的人,如何捨得讓你傷心流淚?
對你不聞不問,對你吆三喝四,對你忽冷忽熱……那都表示,他遠遠不是你想象中愛人的樣子。
愛你的人,不是怕你餓了累了生氣了嗎?不是時時刻刻想看到你和你在一起嗎?
不然,何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話語?
是的,戀愛中最好的的模樣,就是在一起。
不能在一起,那也是我的心裡,總是想著你。
能明白的,總是少數。
而我,在多年日復一日的煎熬中,還在幻想著你的回應。
可是,多情,總是空遺恨 。
徐志摩予林微因的愛,也只是他一個人的獨舞。
再怎麼絢爛,也只能像煙火一樣,幾秒的燦爛後,就要回歸永遠的黑暗。
沒有回應的愛,還要被踐踏,被傷害,那唯有放手,從此不愛。
你,可以那麼愛自己;我用盡所有的精力和心血也感動不了你,那麼,我還是要做回自己。
我終於明白,讓你一次一次的傷害,罪魁禍首竟然是我自己。
“愛人七分足矣,留下三分愛自己。”塗磊大師早就給戀愛中的男女指明瞭道路。
是的,你再也沒有機會可以傷害我了。
從此,我要好好對自己。
愛自己,和愛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