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2100万元!网易考拉诉中消协、雅诗兰黛案的三大法律焦点分析

文/李俊慧 校对/陈莉

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是同业竞争关系吗?

这个原本不该成为问题的事儿,似乎成了一个难解的问题。

网易考拉诉称,1)雅诗兰黛上海并没有国家法律认可的任何鉴定资质,其无权也无能力对涉案商品进行正品鉴定。2)雅诗兰黛上海为“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和商业利益冲突方。3)雅诗兰黛上海在没有法定资质也没有回避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出具的所谓“假”的鉴定报告不具有任何公信力,是对“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诋毁。

焦点一:消协发布调查报告并无不当

2018年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刊发了《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称,“双十一”期间,发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系仿冒品。

那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相关报告应该如何界定?其委托雅诗兰黛上海对电商平台购买的雅诗兰黛产品进行真伪鉴别,是否存在不当之处?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是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的法定职责。

因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制作并发布类似《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的行为,是履行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

不过,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同时规定,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那么,鉴别商品真伪与否,是否属于需要鉴定的商品质量问题范畴呢?

焦点二:鉴别商品真伪不能等同于鉴定

显然,不同于商品好坏、是否合格或符合相应标准等鉴定事项,判别或鉴别商品真伪与否,并不宜认定属于“具备资格的鉴定人”的专属鉴定事项。

事实上,与“证明你妈是你妈”类似的是,品牌商或生产商对其生产的商品进行真伪鉴别,其实就是“证明你儿子是你儿子”。

简单说,这个问题既可以选择委托具有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也可以选择品牌商或生产商进行鉴别。

那么,对于争议商品“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雅诗兰黛上海有无权利进行鉴别或判定?

雅诗兰黛上海成立于2005年11月8日,是由“ESTEE LAUDER INTERNATIONAL INC”(即雅诗兰黛公司)出资设立的外国法人独资企业。

简单说,雅诗兰黛上海是雅诗兰黛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其与雅诗兰黛之间的“母子”或“父子”关系是毋庸置疑的。

此外,从“雅诗兰黛”或“ESTEE LAUDER”的商标注册来看,不论是境外,还是国内,其商标权人都是雅诗兰黛。

那么,雅诗兰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雅诗兰黛上海,能否对雅诗兰黛旗下的商品进行真伪鉴别?

雅诗兰黛上海对其在国内经销的雅诗兰黛产品,当然可以进行真伪鉴别,那么,对于来自非国内市场的雅诗兰黛产品,雅诗兰黛上海有权或有能力进行鉴别吗?

一般而言,雅诗兰黛上海应该有权进行鉴别的,但是,由于海外市场的产品来源不同,雅诗兰黛上海可能在鉴别能力上存在不足,需要得到雅诗兰黛公司的协助或配合。

焦点三:雅诗兰黛上海鉴别有误需担责?

网易考拉认为,其平台上销售的争议商品“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并非仿冒品,而是真品。那么,该争议商品是否真品,还需要由雅诗兰黛进行鉴别或其他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进行专门鉴定。

简单说,争议商品是否属于真品或仿冒品,并非通过简单的购买、流转凭证或单据就可以“自证清白”。

不过,如果确实是雅诗兰黛上海的不当操作,致使海外市场的真品被错误鉴别为仿冒品,那么,对于该鉴别结果给网易考拉造成的损失,雅诗兰黛上海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

其次,网易考拉要证明雅诗兰黛上海存在过错,也就是证明其被抽检的“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确属真品。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网易考拉平台销售且来自海外市场的“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确属真品,网易考拉与雅诗兰黛上海之间是否属于同业竞争对手,还存在不确定性。

不过,总的来看,这个案件的走向确实值得关注,其中牵涉的法律问题,既有现实性,也有针对性,不仅事关海淘商品的真伪鉴别问题,还事关品牌商或生产商的渠道或销售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