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必小伙伴们
都还记得前段时间的
红缨幼儿园保育员虐童案吧!
5月18日下午4时许,这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贺州市八步区红缨幼儿园保育员虐待被监护人案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被告人赖某某
犯虐待被监护人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现场
经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9月至12月份,被告人赖某某受雇于贺州市八步区红缨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红缨幼儿园)任保育员,每周一和周四负责大班幼儿的午休管理工作。任职期间,赖某某因大班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在午休时吵闹不愿午睡,便以用被子捂头并用身体按压方式多次对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实施虐待。
2017年12月25日中午,赖某某再次对林某、李某某以被子捂头、按压的方式阻止林某、李某某吵闹。
其中,赖某某用被子蒙住林某头部,并且用右手臂压下其头部,林某表现出蹬腿状态,抬头后又被赖某某用手将头部按下继续用被子蒙住头部进行按压长达两分多钟,致使林某感觉窒息。
因被告人赖某某多次对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进行虐待,导致林某、李某某、陈某某等幼儿精神上受到极大影响,出现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赖某某作为幼儿园的保育员,多次采用被子捂头并用身体按压方式虐待多名被监护幼儿,情节恶劣,其行为确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被告人赖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赖某某
犯虐待被监护人罪罪名成立。
八步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彭惠娟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
被告人赖某某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的监护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与监护职责不受非法侵犯,打击刑事犯罪活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法庭宣判后,被告人赖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过。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最后,
在面对小孩时,
请多点耐心,多点包容!
孩子是我们的希望
请好好呵护,让他们健康成长!
2018【第54期】
出品: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