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市委出台“干部激励二十条”答记者问

在建设重要区域中心城市中 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出台我市“干部激励二十条”?

答:今年5月20日,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作出制度安排。我市“干部激励二十条”的出台,是市委贯彻中央精神,把上级要求落到实处的具体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干部,干是当头的,既要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要能干会干善于干,其中积极性又是首要的。制定实施“干部激励二十条”,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全市广大干部在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为建设重要区域中心城市、加快南阳转型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问:简要介绍一下我市“干部激励二十条”的形成过程。

答:年初,市委提出要调动干部积极性,研究建立科学合理的正向激励机制。3月份,市委组织部就着手起草工作,在研究了现有的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激励方面的制度规定基础上,倾听基层意见,借鉴学习经验。4月份,我们派出调研组赴县区和外省进行了专题调研,参考借鉴了山东、福建、长沙、贵阳等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形成了文件初稿。6月份,对标中央文件,及时吸收了意见精神,而后书面印发征求市直部分单位和县市区意见。6月6日,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审定通过了“干部激励二十条”。

问:“干部激励二十条”有哪些特点?

答:“干部激励二十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激励广大干部创造新业绩为目标,对干部在政治上激励、精神上鼓舞、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经济上奖励。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导向性强。坚持实干导向、基层导向、改革导向、政策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受关注、得褒奖、获重用。二是统筹性强。将政治、精神、物质、学习提升、人文关怀等激励手段综合使用,统筹提出激励措施。三是操作性强。把中央提出的原则性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出台的措施做到务实管用便于操作。

问:干部激励措施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答:干部激励主要适用于在完成工作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中用心工作、敢于担当、善作善成、成绩显著的干部,尤其是在落实市委“两轮两翼”战略和在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防范风险、九大专项、“双创双建”、信访稳定、项目建设、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中表现十分突出的干部;长期在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基层一线,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的干部;在日常工作中默默无闻、埋头苦干、成绩突出的干部。

问:“干部激励二十条”是如何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的?

答:一个地方的干部士气高、干劲足、敢担当,这个地方的工作就有声有色、生机勃勃,就能不断开创新局面。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对于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干部激励二十条”明确提出,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要落实市委“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群众观的交叉点上选用干部”要求,大力选拔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在激励适用情况上,分为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受上级表彰肯定情况、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情况、长期扎根基层情况等。在激励措施上,针对不同情况,给予干部选拔、培训提升、任用倾斜、优先重用等不同的激励措施。

问:“干部激励二十条”是如何开展精神激励的?

答:“干部激励二十条”主要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评先评优、选树典型方面开展精神激励。在年度考核等次确定方面,凡是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嘉奖;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一次;连续五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二等功一次。对工作表现突出,或在处理突发事件和承担专项重要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干部,及时给予嘉奖、记功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推选为“两代表一委员”。在评先评优方面,统筹开展“双十双百”、劳动模范、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标兵,激励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在选树典型方面,及时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

问:“干部激励二十条”要求如何关心关爱干部?

答:文件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干部主管部门推动谈心谈话常态化,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及时了解干部履职情况、思想动态,疏导心理情绪。努力改善干部办公和生活条件,认真规范和落实津贴补贴发放等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制度,关注干部心理健康。严格执行国家带薪休假制度,对干部因工作需要加班及节假日值班的,应安排调休或补休。推行家访慰问制度,帮助干部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绩效考评奖励。干部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干部获嘉奖、记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问:干部激励的依据是什么?

答:干部激励以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履行岗位职责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实施。通过采集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工作督查、实地观摩、随机暗查、民意调查等结果综合评价。市委组织部建立“三单三报告”实绩纪实档案(领导干部分管工作职责清单、特色工作清单、个人获得荣誉奖惩清单,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考核组对干部评价报告、巡察组对干部评价报告),定期补充完善,使每个干部职责明确、业绩清晰、奖惩认定精准。

问:对抓好“干部激励二十条”的贯彻落实有什么考虑?

答: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于落地见效。一是加强宣传。大力宣传报道文件精神和贯彻落实情况,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统筹推进。综合运用好“干部激励二十条”和我市出台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规定(试行)》,共同推动干部发自内心的勤勉干事、用心工作。三是贵在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要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同时结合自身实际,针对不同层级干部,出台相应激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