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存款消失,都是“贴息存款”惹的祸!银行该不该赔偿?

在涉及大额资金的时候,许多老百姓仍然觉得还是把钱存到银行更加有保障。然而,说到底银行也是由人把关的系统,同样会有出现风险事件的可能。储户在银行存款蹊跷消失,这种事这几年在全国各地时有发生。

最近,山东就发生了这样一幕。1100万元存款到期后,女子付玲(化名)前往银行取钱,柜员说没有这笔存款,还说存单是假的,并递出写有公安局地址的纸条,要求她报案,这让付玲及家人愣在当场。

在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三个网点,像付玲一样遭遇“存款消失”的储户,共有27名,“消失”的存款共计1.6亿余元,但他们却难要回自己的钱。

将钱存入银行,存款却不翼而飞,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当地中院的相关刑事判决书,揭开了“真相”的盖子:段某、杨某等11人先后在3个网点以“非阳光操作”为名,伪造金融票证,以高息吸引存款人办理存款。

作案方式通常是,中间人带存款人到指定银行的指定柜台办理存款业务,再由银行柜员将资金转到特定账户,并将事先伪造好的假存单等通过银行柜台交予存款人。涉案人员中,共有5人为银行职工。

这些储户存款时,地点在银行柜台,具体操作人员也是银行员工,并给出了真金白银。银行员工收下存款的行为,就是职务行为。

也就是说,与储户发生交易的主体是银行,而非员工本身。金钱是一般等价物,占有即所有。储户们在银行将钱交给员工,就与该银行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自此以后,这笔钱就不再属于储户了,所有权已经归于银行。

这种情况,也不只是山东这家银行。近几年来,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保支行就因为多起上亿元的“悬案”不断进入人们的视线。

2013年年末,天津桑梓地实业有限公司因业务拓展需要,派出其财务人员在天津银行天保支行开立了单位结算账户,此后该公司通过该账户进行三笔正常的存取款业务。12月5日,该公司将5000万元人民币汇入此账户,12月24日,因业务需要该公司又汇出4000万元,账户余额应为1000万元。然而几天以后,账户上的1000万元竟然不翼而飞,只剩下零头。

包括桑梓地公司在内的多家公司和当事人一致认为,储户将存款存入银行,银行有义务保证存款的安全。在本次事件中,天保支行在业务操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没有尽到确保储户存款安全的妥善保管义务,无论是由于监管不严还是因为技术漏洞,抑或是由于犯罪行为导致储户账户内的资金被非法转走,都应由银行承担赔偿储户的损失、依法兑付存单的法律责任。

然而,天保支行并没有给出任何解释和答复,甚至在受影响储户出面要求调出监控录像、查明事实真相时,银行用强硬的态度拒绝了与他们的任何沟通,宣称“涉事银行工作人员已经在逃”,推诿责任。

无独有偶,刘先生在一年前将250万元存入银行,值得关注的是,身为浙江金华的刘先生却将自己的钱存在几百公里以外的宁波奉化!刘先生表示,自己是经人介绍过来的。因为在这里存钱,除了可以获得银行利息之外,还可以获得一个大红包,利息为1分。

一年之后,刘先生去取钱时,却发现自己的账户上只剩下4块钱,但是自己并没有收到任何支出消息!刘先生,便立刻了联系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没有给出正面的回应。银行行长表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涉及到刑事案件。

其实上述案件,都属于是同一个类型—“贴息存款”。简单来说,就是用户在银行存款的时候,除了银行公布的利息之外,还会补贴一部分利息,这部分的利息一般都会提前支付给用户。

其实,用户的这笔存款并没有进入用户的账户,也没有进入银行账户。而是被银行工作人员转移到了别的地方,有些是到了个人账户,大部分都是牵扯到“过桥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