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下午4点20分左右,正在巡逻的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三大队民警接到警情,G92杭甬高速杭州方向余姚服务区进口处货车加油站边发生了一起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却发现了奇怪的一幕:驾驶皮卡车的驾驶员竟然是被刮擦的蓝色轿车的车主!
于是,周某的车在众人的帮助下被顺利移动至服务区内,接着众人返回,打算再去移动皮卡车。由于周某比较瘦小体重较轻,众人便提出由周某坐在车上把控方向,其他人在后面推。
但由于服务区的入口处于下坡,在速度提上后,周某未及时采取制动,导致刮擦到了停留在服务区内的自己的蓝色轿车,以及另一辆商品运输车。
在调取服务区监控后,民警认定驾驶员陈述属实。皮卡车驾驶员周某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制动不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