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提高至1917元

失业保险金上涨213元/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5月1日起,深圳按新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即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1704元/月(2130元×80%=1704元/月/人)提高到1917元/月(2130元×90%=1917元/月/人),提高213元/月。

由于深圳5月份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已按原规定完成发放,为保障失业人员的社保权益,深圳市人社局将通过修改系统数据尽快实现对5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补发10%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差额(2130元×10%=213元/人),涉及人数29171人。未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待遇差额将于6月份一步到位发放。

三种方式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一、依托全市各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展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

二、委托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服务;

三、推出自助终端服务,目前全市已投放618台自助终端机,分布在各级社保机构服务大厅、各区(街道)政务大厅、社区、大工业区、银行大厅等场所,非深户籍的失业员工均可通过自助终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

截至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由原来10个社保窗口增加到340个经办窗口,增加33倍(35个社保窗口、106个“一站式”窗口、199个邮储银行窗口)。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