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珠海中院运用“法院+工会”模式成功调解39起劳动争议案件

5月2日,在珠海中院民一庭法官的调解下,39名劳动者与制衣厂达成和解,劳动者将获得54万余元的调解款。这是珠海中院运用“法院+工会”模式成功调解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据介绍,该案是制衣厂员工追索经济补偿金和劳动报酬的系列案件,在珠海中院二审期间,考虑到双方争议较大,民一庭主动联系珠海市总工会,充分发挥工会律师队伍专业性强、时间充足、经验丰富的独特资源优势,联手进行调解工作。该案主审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工会律师也积极主动去做劳动者的思想工作。在主审法官和工会律师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39名劳动者共获得调解款54万余元,有效保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款在协议签订后三天内已全部支付到劳动者名下,案件顺利审结。

据悉,为落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总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规范(试行)》和“珠三角地区劳动争议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的要求,珠海中院积极探索并启用“法院+工会”联手调处劳动争议案件的工作新路子,此案的成功调解是珠海中院对诉调对接工作模式的一次积极探索。珠海中院民一庭法官在调解过程中主动联系诉调对接工作室派驻的工会律师,发挥工会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积极作用,妥善化解了群众意见,取得了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认可。今后, 珠海中院将继续探索劳动争议“法院+”的调解新途径,开拓社会化平台,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