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淨室的防排煙設計

對於食品工廠設計中的潔淨室來說,食品工廠潔淨廠房為無窗或設固定窗的房間,房間密閉性較好,設置排煙系統是保證人員安全疏散的必要方法之一。《潔淨廠房設計規範》中規定:潔淨廠房疏散走廊,應設置機械防排煙設施。潔淨室機械防排煙系統宜與通風、淨化空調系統合用,但必須釆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並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要求。在國家標準《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修訂稿的草案中對建築中的防煙排煙設施作了一些規定,如下。


(1)排煙量的確定

設置機械排煙設施的場所,其排煙風機的排煙量,當擔負一個防煙分區排煙時,應每平方米不小於60立方/h計算排煙量;擔負兩個或兩個以上防煙分區的排煙系統時,應按最大的防煙分區的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120立方/h計算排煙量。單臺排煙風機的最小排煙量每平方米不應小於7200立方/h。


(2)排煙風機的選型

排煙風機可採用離心風機或排煙專用風機,風量應考慮10%~20%的漏風量,風壓應滿足排煙系統最不利環路的要求。在風機入口總管上設置當煙氣溫度超過280℃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且應與排煙風機連鎖。

潔淨室的防排煙設計

(3)排煙口的設置

排煙口或排煙閥應設置在頂棚內的牆面上,且與鄰近安全出口相鄰邊緣之間的水平距離不應小於1.5m,距可燃物體的距離不應小於1.0m;排煙口或排煙閥平時應關閉,並應設手動或自動開啟裝置,排煙口與該防煙分區內最遠的水平距離不應超過300m。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