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印發《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主要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23號)和《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3號)精神,推動我省有效利用外資,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外商投資環境。《實施意見》是我省下一步利用外資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現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讀。

  一、為外企享受國民待遇提供了制度保障

  近年來,國民待遇是外商投資企業關注的焦點,儘管我們最大限度保障外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但在推動政府資金投向、土地供應、稅收優惠、費用減免、資質許可、標準制定、項目申報、政府採購等方面內外一致的工作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實施意見》提出全面實施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加大對外商投資企業享有準入後國民待遇的保障力度,並且從法律層面保護外商投資企業平等的市場主體地位,強調政法、發改、財政、土地、市場、稅務等多個部門和地方政府共同推進,聯合實施。在擴大政策知曉度方面,提出每季度在各級政府政務大廳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說明會,體現了推動外商投資企業享受國民待遇的明確指向。全面實施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是《實施意見》的一大亮點,伴隨國家外商投資領域進一步放開,我省堅決執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以外領域准入不得施加任何限制,認真執行外商投資准入信息報告制度,加快發展我省外向型經濟。

  二、為全省吸引外商投資明確了產業方向

  一直以來,我省吸引和擴大利用外資難度較大,從近些年直接利用外資的數額看,總量較小且產業結構相對單一。《實施意見》明確鼓勵和支持外商投資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製造裝備、生物醫藥與高性能醫療器械、新能源與智能網聯汽車、航空航天、高端能源裝備、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研發設計、總集成總承包、檢驗檢測認證、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明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實施產業轉型升級和技術改造,明確在保險、證券、科研和技術服務、教育、衛生等重點領域,加大對外開放力度,不但為下一步吸引外商投資指明瞭方向,也標誌了我省發展外向型經濟進入了一個新階段。

  三、為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提供了政策支持

  《外商投資法》首先明確投資促進條款,國發23號文件也重點強調了加大外資促進力度,《實施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含金量較高的政策,這對我省下一步利用外資工作將發揮積極的推動作用。一是加大招商工作力度。完善外資項目信息庫,設立外商投資促進服務諮詢點,鼓勵各地制定促進政策,重點保障招商經費,鼓勵出境招商活動等。二是增強開發區吸引力。支持各級各類開發區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經驗,深化開放領域制度創新,鼓勵在開發區內培育龍頭企業、產業鏈和重點保稅項目。三是加強金融創新保障。建立外資企業融資信息數據庫,支持企業靈活借用外債,鼓勵資本金依法用於境內股權投資,允許外資企業通過公開發行股票、內保外貸等方式融資,同時在外資企業外債註銷登記、增設資本賬戶和保證金使用等外匯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四是提升口岸便利化。優化通關流程及物流作業,加速“綠色通道”試點工作,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和跨境電商平臺,允許外資企業參與報關、貨代、物流、倉儲等經營活動。五是優化外商生活環境。相關部門合力為外商在教育、醫療、文化和社會保障等方面提供優質服務,特別是在外商社會保障上,提出了按雙邊及多邊協議參保的靈活保障機制。

  四、為保護外商投資權益提出了明確要求

  《外商投資法》重點提出了投資保護,這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環節。《實施意見》著重在外資企業投訴受理、保護外國投資者收益及資產自由匯入匯出、信用聯合懲戒、保護知識產權等方面提供政策保障。以往,此類保護措施都是在某個行業規範中體現,以省政府文件出臺的鼓勵外商投資政策文件中還是首次明確,對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外商投資環境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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