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活著?

人生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不是說為了什麼你就必須怎麼,人就是很平平無奇的繁殖生育,像大自然中的一個動物,一棵草,一抷土一樣自然。


有的歷經風霜活著,有的經不起摧殘早早枯萎,對於天地來講,沒什麼意義,每個東西都有出現和毀滅的那一天。

唯一不能缺少的是每種物種,生物,都需要補充能量,汲取養料,飢則食渴則飲,如果嘴邊的東西沒有獲得,就會尋找,爭奪,殺戮,一切就是從自然本能衍生。

只是經過長久的經驗,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才開始有了人用符號,口口相傳,文字等記載下的經驗以致不斷髮展的文明。

生存問題解決後,人類的動物性問題隨之也會被人類所思考,就有了各種關於人類生存的規則,制度,契約。

說白了,人不過是在短短一百年左右的生命週期內保持一種相對存活的狀態罷了,而從出生到死亡,我們所有的行為幾乎都在滿足自我的生存,只是這種生存根據人的需求分成不同的階段,有的是生存線,有的是功名利祿,有的是更廣泛的意義。

人知道自己終究會死,只是不尋死,這一百年左右的日子該幹些什麼?既然做什麼其實都可以,不如為了眾人皆有生存的權力,做出一些所謂有意義的東西來,於是娶妻生子是意義,加官進爵,衣錦還鄉是意義,拯救蒼生是意義,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是意義,為自由民主不懈奮鬥是意義……

做什麼都可以是有意義的,也可以是沒有意義的。

為什麼要活著?活著沒有為什麼,想活著就活著,只是當人進入社會,人就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活著可能是父母的快樂,希望,可能是某個人重要的朋友,可能是自我的一種狀態,只要活著,你就能感知世界上許許多多微妙的東西,有歡喜有苦痛,有沮喪有不甘。有鮮花朵朵有烏雲壓城,世界之大,五彩繽紛。七情六慾,皆為感受。

活著能讓你感知這些東西,至於哪些你厭惡哪些你喜歡,哪些你覺得無聊哪些你覺得有趣,都可以有自己的見解,只是在社會的規則內,讓自己的喜歡和厭惡不要妨礙了別人就行。

如果有朝一日,你突然發現了你想把某件事變成人生的意義,這個意義不妨礙別人,那就是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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