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物資爆單!出口到這些國家有關稅減免!

防疫物資爆單!出口到這些國家有關稅減免!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在歐美地區爆發,口罩等防疫物資成為出口熱門。多國已緊急調降防疫物資關稅,出臺政策幫助該類產品迅速進口。我國企業出口相關產品到這些國家,可注意政策的更新。

美國3月5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發佈公告,對27家美國企業總計100多項進口自中國的醫療相關產品進行關稅豁免,包括口罩、消毒溼巾、一次性醫用手套、樣本採集器皿等緊缺的醫療物資。3月12日,美國貿易代表處宣佈,不對部分從中方進口的醫藥品,包括口罩、聽診器和血壓計袖帶等加徵關稅。

3月17日,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發佈《優化N95口罩供應策略:危機/替代策略》,指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當N95口罩供給不足時,按下表中標準生產的口罩,是N95口罩合適的替代品。其中包括採用中國標準GB 2626-2006 和GB/T 18664—2002生產的口罩。

歐盟

歐盟會員會在歐洲官方雜誌( Official Journal of the EuropeanUnion)發佈了疫情期間針對醫療器械和個人防護用品 (PPE)的符合性評價和市場監督程序的建議。

該建議採取緊急措施的主要內容:

1、產品範圍:個人防護產品(包括口罩、防護服、防護手套、防護鏡)、醫療器械(包括外科口罩、醫用檢查手套和某些類型的隔離服)。

2、實施期限: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3、最低要求:產品必須確保滿足相應法規或指令的關鍵安全和健康要求。

4、合規評估:需要公告機構認證的產品在完成合規性評估程序之前(即取得CE標誌之前)可以先出口,但是要確保認證工作會繼續完成。公告機構要優先處理疫情相關產品的合規性評估;對於不採用PPE法規協調標準作為技術要求的PPE(個人防護設備)產品也可以進行應急審批。

5、採購主體:限歐盟成員國官方或授權機構採購的防護產品可以沒有CE標誌,但是隻能給醫護人員使用,不能在當地市場上銷售。

6、後續監管:歐盟成員國的相關市場監督機構會重點抽查這些不帶CE標誌的產品,對其進行評估,如果評估發現不符合要求,仍然會被要求召回或者採取糾正措施來使其合規。

韓國據韓聯社報道,韓國財政部3月17日在國務會議上表決通過《關於適用關稅配額的規定》修訂案。根據修訂案,韓國政府自3月18日起至6月30日對進口醫用口罩的關稅,從10%降至零,生產口罩的核心材料熔噴布的關稅從8%降至零。

韓國海關與食品與醫藥品安全處大幅放寬口罩進口通關程序,全國34個海關成立"口罩進口快速通關支援組",對於進口用於救濟、捐贈及企業支付員工的口罩,韓國食品醫藥品安全處推薦免收進口條件確認,海關也進行通關審查最小化保證迅速進口。伊朗

《經濟在線》2月26日報道。根據伊朗市場調整工作組有關新冠病毒的規定,口罩的進口稅從55%降至5%。健康用品被列入價格管制和反囤積的基本商品清單中。

土耳其土耳其貿易部長魯薩爾·佩克坎(Rusar Pekcan)表示如下:在冠狀病毒大流行期間,土耳其取消了對乙醇,一次性醫用口罩和醫用呼吸機的進口關稅。

土耳其3月25日政府公報宣佈相關進口關稅措施,包括:

針對用於生產古龍水及消毒劑的“散裝乙醇”(bulk ethyl acohol,稅號:2207.20.00.10.13),進口關稅自10%調降為0%;

取消自2018年12月7日起對“(呼吸)設備”(稅號:9019.20.00.00.18)徵收的13%附加關稅;

自2016年12月8日起對“其他製成品”(稅號:6307.90)徵收的20%附加關稅,其項下“醫用口罩(一次性使用)”(稅號:6307.90.98.10.11)排除適用。

法國

據《回聲報》3月22日報道,法國公共行動和帳務部長達馬寧表示,將不再對進口酒精消毒凝膠和口罩徵收關稅。

法國政府於2020年3月20日公佈了2020 - 281號政令,對2020年3月13日公佈的《抗擊Covid-19 病毒感染的必要徵用》的政令進行了修改。3月20日的政令顯示:法國政府已取消對進口法國的口罩全部徵收的政策,並取消海關對進口口罩的扣押。

該修改政令頒佈後,法國公司和個人被允許從國外採購口罩。但是,如果採購口罩數量巨大,即:每個法人實體每個季度有超過5百萬副口罩進口時,法國衛生部可以在截止到5月31日前下達政令,就該實體庫存的進口口罩進行全部或部分徵收。

3月20日的政令還要求進口商在大量進口口罩時,應同時向法國衛生部提出申請。若衛生部在收到該申請後的72個小時內未作任何回覆,進口的口罩就不會被法國政府徵用。馬來西亞《南洋商報》3月23日報道,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魏家祥透露,在交通部的建議下,總理穆希丁已同意豁免進口口罩20%的進口稅及10%的銷售稅,以防止口罩售價不斷飆漲。

但是有外貿人實測後反饋說,3月25日出口口罩在馬來西亞清關,進口稅和銷售稅又被加回來了!有了解詳情的朋友,歡迎留言。

泰國

泰國財政部海關署作為進出口業務的主要擔責機構,為了在新冠疫情局勢下幫助人民及業務經營者們,分析出臺了相關降低或免徵口罩及生產材料進口關稅的公告,並自3月24日起生效,並於2020年9月20日截止。

公告規定免徵海關編碼為6307.90.40的手術室用口罩的進口關稅,免徵海關編碼為6307.90.90的防塵口罩、防煙霧口罩及防毒口罩的進口關稅,以及免徵上述口罩生產材料的進口關稅。這項措施能夠幫助降低進口或口罩生產成本,使得在新冠疫情局勢下對口罩有剛需的醫務人員們,以及人民群眾都能有口罩可用。

此外,某些用來應對新冠疫情的器材進口歸其餘部門管控,根據相關法規需要提前獲批才能進口,因此為了進口速度考慮,海關署將會繼續同其餘部門一同協商審批手續一事,以使經營者在階段內方便獲得審批。

吉爾吉斯斯坦3月20日,吉政府發佈消息,對於部分進口醫護物資實行零關稅,包括疫苗、醫用棉、試劑、口罩、醫用鞋套、醫用護目鏡、消毒品等。

歐亞經濟聯盟聯盟內部已就舉行部門磋商達成原則共識,將討論解決某一成員國出現物資短缺,以及相互供貨和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等具體問題。

巴基斯坦歐亞經濟委員會貿易委員斯列普涅夫表示,歐亞經濟委員會關於歐亞經濟聯盟免稅進口防疫所需個人防護用品和醫療物資的決議已經頒佈生效,這將有助於聯盟各國醫護人員和醫療機構獲得必要的防疫物資。

巴基斯坦為減少國內市場價格上漲,政府在三個月內免徵了61種診斷支持和個人防護設備(PPE)的所有關稅和稅款。

FBR發言人表示,稅收徵管機構發佈了三項法定監管命令(SRO),宣佈對進口與病毒有關的醫療設備予以減免。物品包括個人防護裝備(衣服,口罩,手套,護目鏡和頭套),醫療設備,機器設備,冠狀病毒檢測套件,帶空氣壓縮機的多模式呼吸機和其他醫療設備,為期三個月。

根據通知,政府免徵相關防疫物品的關稅,監管稅,附加關稅,營業稅和預扣稅。這些物品的關稅微不足道,但對進口商品徵收17%的標準銷售稅。所有這些物品的進口還需繳納4.5%至5%的所得稅。

越南越南財政部長丁天棟先生宣佈對與新型冠狀病毒作鬥爭所需的五種商品類別的進口免稅。

2020年2月7日,當局簽署了第155 /QĐ-BTC號決定,允許對醫用口罩,洗手液,口罩材料,消毒劑和防護服免徵進口稅。該決定自2020年2月7日起生效,直到疫情結束為止。

獲豁免的商品類別包括:–具有國際統一制度(HS)編碼* 6303.90.40和6307.90.90的醫用口罩。–帶有HS代碼3808.94.90的消毒凝膠或液體洗手液。–口罩材料包括無紡布和抗菌過濾器;帶有規定HS編碼的鬆緊帶。–消毒劑的HS代碼為3808.94.20和3808.94.90。–防護服,包括褲子,襯衫,護目鏡,醫用口罩,頭盔,手套和鞋子,其HS編碼為6210.10.90。

斯里蘭卡

斯里蘭卡財政部發表聲明說:“自3月18日午夜起,根據總理和財政大臣Mahinda Rajapaksa的指示,將取消對口罩和消毒劑的進口及其他關稅,”

口罩和消毒劑將屬於特殊的商品徵稅法案。在特殊商品下,可以徵收單一統一稅,而不是合併進口稅,增值稅以及港口和機場稅。

馬爾代夫

由於冠狀病毒在馬爾代夫蔓延,總統易卜拉欣·穆罕默德·索利(Ibrahim Mohamed Solih)免除了口罩和消毒劑的進口稅。

他們在海關發佈的新聞聲明中表示,根據進出口法,總統決定免除在公共衛生緊急時期進口的消毒劑和口罩的進口稅。他們還宣佈,進口和再出口法收取的加工費也已免除。

巴西

據報道,巴西經濟部宣佈了針對COVID-19大流行的以下措施:到2020年9月30日,對特定醫療用品徵收0%的進口稅,並加快通關速度。

委內瑞拉第4.080號法令(“法令”)已在第6.497號官方公報上發佈。該法令在2020年6月30日之前免除了由生物體和實體進行的確定性進口新的或使用過的可動有形財產的進口的增值稅,進口稅和確定海關制度的稅率根據該法令附錄“ I”中的海關法規歸類的個人或法人,由國家公共行政管理部門以及以個人資源進行的管理。

津巴布韋根據津巴布韋稅收局(Zimra)關稅手冊,對合成纖維(該國使用的普通手套)的進口物品徵收40%的關稅,另加每公斤3美元,另加15%的增值稅。對於消毒劑徵收40%的關稅和15%的增值稅,而口罩則不徵收進口稅。

SFAAZ首席執行官約瑟夫·穆薩里裡(Joseph Musariri)先生說:“在這樣的時候,政府應該取消與進口有關的關稅以及對口罩,肥皂和消毒劑等的徵稅。這些工具對於打擊這種流行病至關重要。”

另外要特別提醒從未從事過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出口的外貿人注意,當前情勢下要想轉行,請務必多瞭解產品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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