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

新修改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規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所謂的累計預扣法,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因為我們要對綜合所得以年度合併納稅,所以要使用累計預扣法。比如說我們如果要算5月份的預扣預繳稅款,要先計算1-5月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總額,然後乘以預扣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後的數,再減去累計減免稅額和1-4月份中,每個月已經預扣預繳的稅額,才能得出5月份單月的預扣預繳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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