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半年,老公婚內出軌,為什麼不能淨身出戶?

前幾日,收到了一位讀者的來信,講述了她的故事與問題:

“老公是一家大企業的高管,與老公結婚半年多,婚後我一直待在家中做全職太太料理家事。最近我偶然得知他在外面找了小三,我查過他的手機,發現了未刪除的曖昧短信。現在這段婚姻我已經不想再維持下去了,想知道,是不是老公出軌了只要我提出離婚我們的所有財產就能歸到我的名下呢?”

結婚不到半年,老公婚內出軌,為什麼不能淨身出戶?

老公出軌,離婚時財產怎麼劃分,這是很多人都存在疑惑的問題。可是憑“婚內出軌”就要求對方“淨身出戶”,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我們需要從專業的角度,來仔細分析。

首先,針對上述情況,如果想要在離婚時佔據有利地位的話,那麼需要認真瞭解以下幾點:

第一,你是否擁有充分的客觀證據能證明老公出軌

老公有沒有出軌,是需要證據證明的。如果只是微信聊天記錄很曖昧,還不能證明男的找了小三。受害者女方,還必須找到證據,證明男的找了小三。

第二,出軌的證據能為夫妻感情破裂提供有力證明

男方出軌,只能說明一個問題,夫妻感情出了問題。而更嚴重一點,說明夫妻感情破裂了。

順便提一點,你老公出軌也許是事實,但是如果離婚打官司,未必會被法院判決認可,因為法院認可的出軌事實,只能是可作為證據的事實,不是你認為真實的事實。

第三,即便出軌,具體處罰也將視嚴重程度而定

男方出軌,嚴重程度不同,通常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在離婚的時候,懲罰是不同的。

情況一:確實能證明他出軌

一方出軌只能證明夫妻感情有問題,還達不到法院所認可的離婚判定條件:即夫妻感情破裂,如果男方不同意離婚,法院不一定判決離婚。即使法院判決離婚,在離婚財產分割方面,都很難達到少分財產目的。

情況二:出軌且有私生子出生

如果老公與第三者有了孩子,能證明老公出軌,能達到法院認可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決離婚的程度。在財產分割方面,法院通常也會給男方“少分財產”的懲戒。但依然不能達不到讓男方淨身出戶的目的。因為,與第三者有私生子,並不能證明他與第三者有長期同居的目的,也就不能起訴男方有重婚罪的事實,也達不到通過離婚損害賠償來讓對方淨身出戶。

情況三:出軌且公開與第三者同居

此種情況可以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會判決離婚。財產分割,男方可以少分財產,不能達到男方淨身出乎的目的。雖然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但依然難達到起訴重婚罪的目的。

情況四:出軌方公開與第三者同居,且對外用夫妻名義

這種情況是婚內出軌案件中較為嚴重的情形,男方已經構成重婚罪。女方能要求離婚損害賠償,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也可以做到讓男方少分財產,但仍舊不能僅以此點確保做到讓他淨身出戶。

情況五:偽造、轉移共同財產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男方婚內出軌,著實令人不齒,對於遭遇了背叛的女性,也是一場苦難。

夫妻之間的親密關係相處,是一門技術活兒,是需要用心學習和耐心經營的。

最後,祝福大家都能擁有自己想要的婚姻,都能在婚姻中有所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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