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普法」只因簽了個字,自家房產被法院查封!這個坑千萬要警惕

「微普法」只因簽了個字,自家房產被法院查封!這個坑千萬要警惕

29層,視野開闊;挨著中州大道北三環,交通便利;裝修用心,一家人的住所。沒想到,因為自己缺乏法律知識,“幫”公司簽了個字,最終導致自己房產被法院查封。

29日,記者跟隨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強制騰房,房主汪某一邊主動騰房,一邊卻大呼“被坑”,這是咋回事?

「微普法」只因簽了個字,自家房產被法院查封!這個坑千萬要警惕

【案情】公司貸款300萬,多名員工簽字做保隨後成被告

2017年,鄭州市一家公司向銀行借款300萬元,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約定了利息、違約金、借款期限等。隨後,該銀行與該公司員工汪某等人簽訂了《保證合同》,約定汪某等人為借款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後該公司因未按期償還借款,銀行將該公司、汪某等擔保人訴至法院。

審理過程中,法院依法保全了被執行人汪某名下房產一套。

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告公司償還原告銀行借款本金300萬元及利息,汪某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判決生效之後,該公司仍未還錢,銀行申請了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法院調查了該公司的情況,發現公司已經停止經營,法人、股東也都無法聯繫,法院依法向汪某等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要求汪某等人履行還款義務,汪某說自己沒錢,無法償還欠款。4月中旬,執行幹警張少岑前往汪某名下房產張貼了騰房公告,要求汪某限期搬離涉案房屋,汪某一直拖著沒搬。

「微普法」只因簽了個字,自家房產被法院查封!這個坑千萬要警惕

【提醒】簽字有風險,飯可以隨便吃,字不能隨便籤

上午11點,記者跟隨法院幹警再次來到涉案房屋,汪某正在收拾行李搬家。記者看到,這處房產位於中州大道與北三環交叉口附近的一個小區,29樓,交通位置便利、房屋裝修用心、視野也很開闊。但房屋內物品已基本搬空,汪某戴著手套正在忙活。

見到記者,汪某一邊搬家,一邊大呼“被坑”。

當初為啥會簽字做擔保?汪某告訴記者,也怪自己當時沒有法律意識,公司說有困難,需要員工們幫忙籤個字做個擔保,他就簽了。不僅自己,很多員工都簽字了,現在公司負責人躲著不出面,大家都成了“受害人”。

幹警張少岑現場進行了釋法明理,並且勸導他履行義務,汪某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被告公司追償。

“簽字有風險,飯可以隨便吃,字不能隨便籤。”執行幹警張軍濤隨後告誡汪某。

當天,汪某將房子騰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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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截至當天下午5:00,金水法院此次專項活動共計騰房39套,騰空房屋價值約6365萬元;和解案件5件,執行到位金額34萬。

(二三里編輯 許小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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