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117起違章、記分378分、罰款12900元…鹽城一交通“違法王”有點過頭

110多起違法行為,記分接近400分,累計罰款超萬元……近日,堪稱鹽城東臺交通“違法王”的車主徐某被交警部門逮了個正著。

兩年117起違章、記分378分、罰款12900元…鹽城一交通“違法王”有點過頭

車主徐某辯稱:“這一年多血糖高,視力不怎麼好。”

交警說:“視力不好,你還有好幾十個超速,兩年搞了100多個違章。”

原來,23日晚21時許,鹽城東臺市交警大隊經濟開發區中隊值班民警通過公安緝查布控系統發現,前期研判布控的一輛車輛,在轄區存在活動軌跡,隨即迅速出動並將其查扣。

兩年117起違章、記分378分、罰款12900元…鹽城一交通“違法王”有點過頭

鹽城東臺市交警大隊經濟開發區中隊民警丁月飛說:“因為之前我們已經把他布控了,他正好從市區返回東臺頭灶鎮。據他講,他這個車子在南通比較多,而且是幾個人開,導致兩年搞了117個違章,罰款12900元,扣分要達到378分。”

兩年117起違章、記分378分、罰款12900元…鹽城一交通“違法王”有點過頭

經調查,所扣的蘇JJ738H轎車於2017年7月21日登記,自當年7月25日開始產生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至今已經有了117起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且車輛處於逾期未檢驗狀態。車主徐某為東臺市頭灶鎮人,今年57歲。經統計,該車117起違法行為中超速行駛就達到63起,所有違法行為共計罰款12900元,記分378分。民警在依法查扣該車後,督促徐某儘快處理車子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同時提示:駕駛車輛必須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確保手續完備,發生交通違法行為一定要及時處理,以免造成嚴重後果。

(黃元 東臺臺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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