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可怕不可怕?

真實的殘忍強姦兇殺案……

十多年前,已婚林某平時表現平平,孩子都十多歲了,但結交了幾個狐朋狗友後,和幾個哥們愛嫖娼,一日剛剛喝過酒,晚上近九點了,接到好哥們的電話約嫖娼……

林某就騎摩托車前往,到一路口吐酒,這時候女同事上初三的女兒看到林某就去打招呼(雙方非常熟悉,這個女孩經常跟媽媽到辦公室玩,所以非常熟悉林某),林某見女孩亭亭玉立,遂鬼迷心竅,酒壯慫人膽,惡向膽邊生,心想“嫖娼沒意思,不如強姦這個女孩”,立即心生一計說“你媽媽讓我接你”,同事女兒不明就裡,對滿口酒氣的林某絲毫沒有防範意識,就上了林某摩托車,林某帶到一片玉米地,當時女孩還傻乎乎的問“叔叔,帶我來這裡幹嘛”……隨後,林某兇相畢露,將女孩強行拉進玉米地深處,採用威逼利誘的手段,聲稱不從就殺死女孩,讓女孩再也不能見到她父母,再也不能開心上學,強姦了輪為非常無助的羔羊同事女兒……到底是一個天真幼稚的小女孩,事後女孩哭著對惡魔說“我回去就讓我媽媽告警察”,隨後引發林某驚慌失措,猶豫片刻,為怕罪行暴露,頭腦一發熱,就掐死了同事女兒……

回家睡覺了,翻來覆去睡不著,林某空前精神壓力山大,預感後果非常嚴重,想到看電影裡“人的瞳孔後留下見到的最後一個人的影像”,遂又騎摩托車到玉米地,將女孩的雙眼摳出來,扔到機井裡,又將屍體扔到玉米地深處,騎摩托車回家,一切都若無其事……家人都迷惑不解,但也沒有多想……之後,惡魔也想法非常幼稚,認為女孩也死了,雙眼也挖掉了,幻想自己平安無事……

當晚,林某同事全家心急如焚,全家出動尋找,一夜未眠……一天後,女孩媽媽實在找不到女兒,就讓老師問同學,同學反饋女孩曾經晚自習放學後坐上了一男子的摩托車,且曾經喊那個男子“叔叔”,看情況雙方認識和熟悉……女孩媽媽遂感到女孩遭遇了不測,就報案,警察調查了女孩當晚同行回家的同學………根據女孩同學描述的犯罪嫌疑人的體貌特徵,警察認定系熟人作案,很快鎖定了林某,然後女孩好幾個同學辨認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一眼就認出了林某……警察立即將抓捕林某歸案,耐人尋味的是林某剛剛吃過晚飯,正在給同樣上初中的兒子輔導作業……剛開始還故作鎮靜和無辜,但不久就心理崩潰,說話瑟瑟發抖,見實在隱瞞不了,就全盤托出了自己的罪行,並帶領警察找到了女孩被挖掉雙眼的屍體……最後,女孩的雙眼也沒有找到,只是她爸媽火化了沒有雙眼的屍體,令人髮指的犯罪啊……而林某的幾個狐朋狗友也因嫖娼均吧行政拘留十五日,其中有的人還被開除公職,丟人現眼,罪有應得啊。

鑑於林某的犯罪手段極端殘忍,且是對在校初中生下毒手,法院判處林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臨刑前,林某非常怕死,哭著下跪,反反覆覆哀求“不要殺我”……臨槍斃前,回頭看見了行刑的黑色的槍口,遂反抗要逃跑,就被眾人按著槍斃了。

林某臨死前,可想到過慘死的花季女孩?可曾想過悲痛欲絕的女孩一家人?

家長也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女兒,不能隨便私自接觸非至親的男子。這個社會太複雜和危險,陌生男子會傷害女孩,但相當多的熟人男子也會搞傷害。不要以為熟人作案容易暴露,熟人就不作案了。要是熟人是腦殘,往往在大腦一片空白下,就作案了,比陌生人作案還殘忍呢。陌生人作案可能認為女孩不認識,還可能留命,而熟人就不一樣,他害怕暴露而殺人。有的人從來沒有犯罪過,可能一生就犯罪一次,而且採用極端殘忍和腦殘的手段犯罪,誰遇見誰倒黴,人性可怕不可怕?如果本案中被害女孩有防範意識,是很容易躲過的,令人深思和痠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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